【直接回答】在北京地区,债务人或者其相对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通过虚假交易、虚假诉讼、虚构债务等方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无效,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虚假诉讼,面临罚款、拘留乃至刑事责任。行动指向是固定串通证据,并及时提起确认无效或者撤销之诉。

一、问题背景与典型场景

「恶意串通」是逃债与虚假诉讼中的高频问题:债务人与他人签订虚假买卖合同、虚构借款、以物抵债,或者通过虚假诉讼取得生效文书来对抗真实债权人。识别与应对的关键,在于用客观证据揭开交易的虚假性,而不是仅停留在口头指认。

二、关键争议点

第一,如何认定「恶意串通」与「虚假意思表示」。第二,确认无效之诉与撤销权之诉如何选择。第三,虚假诉讼的识别与救济途径。第四,能否在主张无效的同时要求赔偿损失。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分析

恶意串通的认定,核心在于证明双方存在共同损害债权人的主观故意,以及交易的虚假或者明显不合理。实务中可从几个方向切入:一是交易对价是否明显偏离市场,款项是否真实支付;二是交易双方是否存在亲属、关联企业等特殊关系,资金是否形成闭环回流;三是交易时间是否集中在债务人负债或者诉讼期间,是否具有规避执行的动机;四是是否通过虚假诉讼取得生效文书。债权人可以提起确认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也可以依据撤销权规定请求撤销,二者在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上有所不同,选择需结合证据情况与诉讼目的。若恶意串通通过虚假诉讼实现,可向法院反映并申请再审、撤销相关文书,情节严重者还会被追究妨害民事诉讼的责任。恒略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通常先梳理债权形成与债务人行为的时间轴,再围绕价款、资金流向与双方关系收集客观证据,避免仅凭推测主张串通。需要强调的是,主张无效或者撤销,并不排斥就由此造成的损失另行主张赔偿,但需举证证明损失与串通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四、实务建议与法律依据

行动清单:一、梳理债务人与相对人的交易合同、付款与资金流向,识别异常;二、收集双方关系、交易时间等印证串通的材料;三、根据证据情况选择确认无效之诉或者撤销权之诉;四、对已形成的虚假诉讼生效文书,及时通过再审等途径救济,并就由此扩大的损失主张赔偿。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关于妨害民事诉讼与再审的规定;具体适用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司法裁判为准。

五、恒略律师提示

应对恶意串通三句话:别只喊串通,要用价款与资金流证据说话;确认无效与撤销权择一更要择优;虚假诉讼可通过再审救济。涉及债权债务与执行的可通过债权债务与执行服务获得整体方案,涉及虚假诉讼与刑事交叉的可结合刑事辩护板块,涉及合同效力争议的可参考企业商事与合同纠纷栏目,涉及房产虚假交易的可了解房产买卖与建设工程栏目,涉及跨境交易串通的可咨询金融与跨境业务团队,疑难情形可联系专项服务团队。

六、常见问题解答

Q1:债务人和别人串通转移财产,能推翻吗?

若构成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债权人可请求确认无效;符合条件的,也可行使撤销权。

Q2: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交易合同、价款支付与资金流水、双方关系材料、交易时间线索,以及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裁判文书记录等。

Q3:律师费用大概怎么算?

通常结合标的额、调查与举证难度协商确定,可事先明确收费方式与阶段。

Q4:整个流程要多久?

视举证与审理进度而定,一般数月;涉及再审或者另案诉讼的,周期更长。

Q5:现在该怎么办?

尽快固定价款、资金流向与双方关系证据,评估选择确认无效之诉或者撤销权之诉,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问答结合北京地区常见裁判口径撰写,如案件发生在其他地区,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核实地域性差异。

如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早携带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法定时限。→ 债权债务法律服务 ·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开裁判规则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个案的事实、证据与管辖差异可能影响结论,如遇纠纷请及时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