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在北京地区,原则上仍由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责。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同样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也就是说,无论转包或分包的是主要工作还是辅助工作,承揽人都对最终工作成果向定作人承担责任,定作人一般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合同关系。

一、问题背景与典型场景

定作人把加工、制作、修理等活交给承揽人,承揽人又转手交给别人做,出了质量问题定作人该找谁?相关长尾搜索集中在「承揽人转包谁负责」「承揽合同能把活分包吗」「定作人能不能解除合同」。承揽合同的相对性决定了责任归属,转包并不能当然免除承揽人的义务。

二、关键争议点

争议集中在四点:一是主要工作与辅助工作的区分;二是转包的同意与解除权;三是工作成果责任由谁承担;四是第三人与定作人的关系。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分析

第一层,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承揽人原则上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体现定作人对承揽人资质与能力的信赖;是否属于主要工作,应结合合同目的、工作量与技能要求判断。第二层,转包的规则与解除权。未经定作人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即便经同意,承揽人仍就第三人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不得以「已交他人完成」为由免责。辅助工作可以转交第三人,但同样由承揽人对成果负责。第三层,责任承担方式。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或要求的,定作人可向承揽人主张重作、修理、减少报酬或赔偿损失;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瑕疵,承揽人承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第四层,实务建议。定作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转包、转包范围与审批程序,并约定质量与验收标准;承揽人应评估自身能力,确需转包时取得定作人书面同意并做好质量管控。恒略律师提醒,转包未经同意可能触发定作人解除权,且不能免除承揽人的成果责任,务必谨慎处理。此外,定作人如需变更工作要求,也应及时通知并协商调整报酬,避免因指示不清而引发质量与工期争议。

四、实务建议与法律依据

行动清单:一是在合同中约定是否允许转包及范围;二是主要工作转包须取得定作人书面同意;三是建立质量管控与验收机制;四是出现瑕疵时向承揽人主张权利并可追偿。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七百七十二条、第七百七十三条、第七百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条款。涉及企业商事与合同纠纷可通过企业商事与合同纠纷团队办理,涉及工程质量与施工的可结合知产保护与企业常法服务处理。

五、恒略律师提示

承揽转包三句话:主要工作要自己完成,转包须定作人同意;无论转给谁,承揽人都对成果负责;出瑕疵找承揽人,其赔完可向第三人追偿。涉及商事纠纷可通过企业商事与合同纠纷团队办理,涉及工程与质量的可咨询知产保护与企业常法,涉及疑难合同争议的可参考专项服务栏目。

六、常见问题解答

Q1:承揽人转包谁负责?

由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责。承揽人将主要或辅助工作交第三人完成的,均应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定作人一般不直接向第三人主张合同权利。

Q2:承揽合同能把活分包吗?

可以分包辅助工作;主要工作原则上应自己完成,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得转交第三人,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转包并不免除承揽人的成果责任。

Q3:定作人能不能解除合同?

可以。未经定作人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解除合同;此外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应赔偿承揽人相应损失。

Q4:出质量问题找谁?

定作人应向承揽人主张,要求重作、修理、减少报酬或赔偿损失;承揽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实际完成的第三人追偿,避免定作人陷入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之间。

Q5:怎么约定更稳妥?

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转包、范围与审批程序,约定质量与验收标准、违约责任;承揽人确需转包的应取得书面同意并加强质量管控,减少争议。

本文问答结合北京地区常见裁判口径撰写,如案件发生在其他地区,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核实地域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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