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在北京地区,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此外,格式条款具有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一、问题背景与典型场景

格式条款广泛应用于金融、保险、电信、网购、物业等领域。典型场景有三个:合同中免责条款字体与正文相同、未加粗提示;经营者以内部规则限制消费者权利;条款含义模糊引发争议。不同情形下,条款效力不同。

二、关键争议点

第一,哪些条款属于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第二,提示与说明义务是否以合理方式履行。第三,未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是无效还是不成为合同内容。第四,格式条款无效的具体情形。第五,条款解释争议时的不利解释规则。这些问题决定条款能否约束当事人。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分析

恒略律师在合同纠纷业务中总结了三点经验。其一,提示说明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对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并按要求说明;合理方式包括加粗、放大字体、单独签字确认等,足以引起对方注意。其二,法律后果区分: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未注意或理解相关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即该条款对对方不产生约束力;而条款本身不合理地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则属无效,二者路径不同但效果相近。其三,典型无效情形: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此外,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也可能无效。其四,不利解释规则: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先按通常理解解释;存在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其五,举证要点:主张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的一方,应证明提供方未以合理方式提示或说明,可提交合同文本、签署过程记录与沟通记录。其六,实务提示:接受格式合同时应重点阅读免责、违约金、管辖等条款并留存对方未提示的证据;提供方则应规范提示方式并留存已尽义务的证据,降低条款被否定的风险。综合来看,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与条款内容不合理是抗辩格式条款的两条主要路径。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执业证号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

四、实务建议与法律依据

行动建议:一是重点审查免责、违约金与管辖等条款;二是留存对方未提示说明的证据;三是区分不成为合同内容与条款无效两条路径主张;四是善用不利解释规则。涉及合同条款与纠纷解决的可参考企业商事与合同纠纷;涉及消费与经营纠纷的可参考专项服务;涉及判决执行的可参考债权债务与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第四百九十八条,以及关于免责条款效力的相关规定。具体适用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司法裁判为准。

五、恒略律师提示

第一,未提示说明的格式条款,对方可主张不成为合同内容。第二,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无效。第三,条款解释有争议的,作出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第四,接受格式合同时应留存对方未提示的证据。涉及格式条款争议整体方案的,可通过企业商事与合同纠纷服务获得支持,更多信息可访问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官网了解。

六、常见问题解答

Q1:格式条款没提示就一定无效吗?

不一定。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条款内容本身不合理的,则可能直接无效。

Q2:哪些条款必须提示?

免除或减轻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均需以合理方式提示并说明。

Q3:什么方式算合理提示?

加粗、放大字体、单独签字确认等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方式;仅与正文同样排版、未作区分的通常难以认定已提示。

Q4:条款有两种理解怎么办?

应按通常理解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非格式条款优先适用。

Q5:怎么证明对方没有提示?

可提交合同文本、签署过程的记录与沟通材料,证明相关条款未以合理方式提示或说明,从而主张其不成为合同内容。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地区司法实践整理,个案事实与管辖法院不同可能影响结论,欢迎就具体情况咨询恒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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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开裁判规则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个案的事实、证据与管辖差异可能影响结论,如遇纠纷请及时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