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可以。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法官与当事人询问;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已支付的鉴定费用可以要求返还。当事人还可以在法院指定期间内对鉴定书内容书面提出异议,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也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专业问题提出意见。详见人身损害与医疗纠纷法律服务。

一、问题背景与典型场景

医疗损害、人身伤残等案件中,鉴定意见往往是定案关键。当事人拿到一份不利于己的鉴定意见,常有疑问:鉴定人不出面,这份意见就能直接定案吗?能不能当庭问问他?实际上,鉴定意见并非免检金牌:对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需要鉴定人解释、说明的,可以申请其出庭;鉴定人拒不出庭的,意见将失去证据资格。出庭质证既是对鉴定程序的监督,也是扭转案件走向的重要机会,相关规则可参见人身损害与医疗纠纷法律服务。

二、关键争议点

争议焦点有五。其一,出庭条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法院认为必要时,鉴定人应当出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其二,异议方式:应在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对鉴定书内容提出异议,笼统否认难以启动审查。其三,补充鉴定与重新鉴定的界限:材料不全、遗漏事项的可补充鉴定;资质缺失、程序严重违法、依据明显不足的,才可能重新鉴定。其四,专家辅助: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意见或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其五,费用与后果:鉴定人拒不出庭的,支付费用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北京地区审判实践中,鉴定人出庭一般需提前申请并说明理由,法院对出庭必要性有审查。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分析

于大伟律师代理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完整呈现了鉴定意见接受多轮质证的全过程:2024年5月16日,高龄老人赵大山因食管癌复查在A市肿瘤医院接受胃镜活检后返家,当日突发呕血送B县人民医院抢救,因病情危重转C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5月18日下午抢救无效去世,死亡诊断为失血性休克、消化道出血。其妻子刘淑芬及三名子女委托于大伟律师起诉三家医院。律师申请对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认定B县人民医院的过错与患者「丧失生存机会」存在同等因果关系、原因力50%,A市肿瘤医院与C医学院附院无责任。被告B县人民医院对鉴定意见提出多项异议:鉴定机构无法医病理资质、认定「丧失生存机会」违规、未提供专家信息、未尸检导致死因不明,并要求重新鉴定。鉴定机构逐一回复:该机构具备法医临床鉴定(医疗损害鉴定)资质,「丧失生存机会」属《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列举的过程性损害,认定符合指南,鉴定人具备资质、程序合法。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新鉴定理由不符合法定情形,不予采纳,最终采信鉴定意见,酌定B县人民医院按50%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该案说明:鉴定意见的证明力来自资质、程序与依据,经得起当面质证与书面审查的意见才能成为定案依据。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于大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010292290,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

四、实务建议与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12月25日修正,2020年5月1日施行),其对鉴定书内容异议的提出期间、鉴定人出庭作证、补充鉴定与重新鉴定的条件作了规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关于鉴定事项与损害后果认定的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2016年5月1日施行)关于鉴定实施与意见书要求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过错责任)。行动清单:第一,收到鉴定意见后在指定期间内书面提出异议,逐项列明疑点;第二,需要鉴定人解释的,申请其出庭作证并预判询问提纲;第三,专业问题复杂的,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辅助;第四,符合法定情形的,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并核对费用承担规则。详见人身损害与医疗纠纷法律服务。

五、恒略律师提示

对鉴定意见不服,最有效的做法是把问题想细、提得具体。笼统的质疑容易被一句理由不充分挡回,而指出资质、程序、依据上的具体硬伤,才可能启动补充或重新鉴定。鉴定人出庭是难得的当面澄清机会,应围绕事实认定与专业逻辑设计询问。北京地区办理同类案件时,建议当事人在律师指导下审查鉴定意见,把书面异议、出庭申请与专家辅助同步准备,具体可咨询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六、常见问题解答

Q1: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官司还能赢吗?

鉴定意见能否被推翻,取决于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当事人能举证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资质、程序严重违法、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法院可能准许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原意见不被采信;异议理由不具体、不属于法定情形的,法院一般予以驳回并采信原意见。个案结论以证据与法院审查为准,任何律师都无法单方保证胜败。

Q2:质证鉴定意见要准备什么材料?

重点准备四类材料:一是资质文件,包括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鉴定人执业证;二是程序证据,如检材是否经双方质证、听证与讨论记录、鉴定人签名与意见书形式;三是专业比对材料,如鉴定指南、诊疗规范、同类案件的鉴定结论,用于说明依据不足;四是损害后果与因果关系的医学文献、专家辅助意见。疑点越具体,异议越有力。

Q3:申请鉴定人出庭要花多少钱?

鉴定费用由鉴定机构按事项与复杂程度收取,多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无统一政府定价,一般由申请方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或按责任比例分担。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出庭费用按规定由申请人预交、败诉方承担;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已付鉴定费用可以要求返还。申请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辅助的,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

Q4:鉴定质证一般多长时间出结果?

对鉴定书的书面异议,应在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逾期可能丧失异议机会;补充或重新鉴定的审查与实施一般再增加一至三个月。案件整体周期上,医疗损害案件从立案到一审判决多数在半年到一年半之间,鉴定期间不计入审限。越早提出异议,越有利于程序安排与证据补充。

Q5:想当庭质证鉴定意见,具体该怎么做?

四步推进:第一,收到鉴定意见后逐项审查资质、程序与依据,列明具体疑点;第二,在法院指定期间内提交书面异议,需要鉴定人解释的同步申请其出庭作证;第三,专业问题复杂的,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辅助;第四,符合法定情形的,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并核对费用承担规则。全程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进行。

本文问答结合北京地区常见裁判口径撰写,如案件发生在其他地区,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核实地域性差异。

如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早携带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法定时限。→ 人身损害法律服务 · 于大伟律师 ·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开裁判规则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个案的事实、证据与管辖差异可能影响结论,如遇纠纷请及时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