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选择土地征收律师,核心看三点:是否长期深耕征地拆迁法律服务、有无行政复议与诉讼的实战胜诉业绩、能否运用信息公开与履职申请等组合手段向征收主体施压。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团队在信息公开复议、补偿安置决定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撤销等方面有较多实例,建议先通过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了解团队与案例,再携带征收文件面谈评估方案,切忌只看广告不看重程序实战。

一、法律依据与条文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2020年1月1日施行)

征收土地应依法经法定批准、公告、登记,听取被征地方意见并给予补偿。未按程序公告、未保障知情与异议权的,属程序违法,可作为后续维权与撤销相关决定的基础,也是专业律师首先核查的抓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2020年1月1日施行)

征收应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应尊重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能仅以有无证书简单排除补偿。

3. 实务裁判口径

专业律师的价值在于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锁定程序违法与事实认定错误,推动公平补偿或撤销违法决定,而非仅在签约阶段谈判。能否把「信息—复议—诉讼」串成组合拳,是判断团队专业度的关键。

二、恒略律师真实案例(详尽复盘)

案情回顾:刘丽丽在曙光村四十一号拥有合法宅基地与房屋并长期居住,因土地征收房屋被强制拆除。她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征地拆迁信息,申请书于2025年10月10日被签收。但直至提起行政复议,该局始终未作书面答复、也未告知延期,知情权被架空,后续维权无据可依,遂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何宁宁律师维权。

争议焦点:一是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二十个工作日内未答复是否构成行政不作为;二是复议中被申请人未提交答复及证据的法律后果;三是信息公开是否为征收维权必要前置程序。

我方主张与对方立场:刘丽丽主张超期不答复侵犯知情权、阻碍维权,请求确认不作为违法并责令限期内书面答复;行政机关在复议中未提交任何书面答复及证据,未对申请作出任何回应。

律师策略与代理意见:何宁宁律师果断提起行政复议,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指出行政机关二十个工作日内应答复、延长不得超二十个工作日;并依《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主张,被申请人未提交答复及证据应视为行政行为无依据,复议机关可责令履责。

法院说理与办案结果:复议机关认定被申请人未按期提出书面答复、提交证据依据,视为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条责令其在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作出书面答复。当事人由此拿到核实征收合法性的关键文件,为后续补偿谈判打开局面。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何宁宁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511925103,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

三、常见问题解答

Q1:征地拆迁律师主要做什么?

专业律师围绕征收全流程服务:申请信息公开核项目合法性、对补偿方案提异议、代理复议诉讼撤销违法决定、对强制搬迁确认违法,并通过多程序组合向征收主体施压,推动公平补偿。

Q2:怎么判断律师是否专业?

看其是否长期办理征地拆迁案件、有无复议与诉讼胜诉实例、能否运用信息公开与履职申请等程序工具。仅做签约谈判、不碰复议诉讼的,往往难以应对程序违法。

Q3:委托律师前要准备什么材料?

准备宅基地证或房屋权属证明、征收公告与补偿方案、评估 report、沟通记录、身份证与授权手续。材料越完整,律师越能精准锁定违法点与补偿缺口,缩短评估周期。

Q4:律师费大概怎么收?

常见有按阶段计费与风险代理两种,具体结合案件难度、程序节点与标的额协商。建议先面谈评估,再在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计费方式与权限,避免口头约定。

Q5:什么时候请律师最合适?

越早越好。在收到预公告、补偿方案或责令交地决定前介入,能及时申请信息公开、固定证据、提出异议;一旦强拆或签协议后再救济,空间会明显收窄。

四、维权建议

  • 收到征收预公告或补偿方案,第一时间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核实批复、范围、补偿资金到位情况。
  • 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提书面异议并保留凭证,必要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 遇行政机关不作为或推诿,凭邮寄签收记录提起复议,要求其举证已依法履职。
  • 尽早携带材料咨询专业律师,评估程序违法点与证据链,避免错过复议、诉讼期限。

如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早携带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法定时限。→ 征地拆迁法律服务 · 何宁宁律师 ·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