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能,这正是征地拆迁维权的起点。专业审查沿四条线展开:一看职权,作出主体是否适格、是否基于公共利益;二看程序,调查登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听证是否依法履行;三看事实,征收范围与房屋性质认定是否清楚;四看补偿,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施行)第48条公平合理补偿要求。发现违法的,可依《行政复议法》(2024年1月1日施行)在六十日内申请复议,或依《行政诉讼法》第46条在六个月内起诉。详见征地拆迁与行政诉讼法律服务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一、问题背景与典型场景

征收决定和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一旦公告,就直接锁定补偿范围与标准,很多人拿到文件后第一反应是标准太低,却不知道从哪里审查。实际上,一份征收决定从职权、程序到事实、补偿都有法定要求:谁有权作出、是否基于公共利益、有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公告听证、房屋性质认定有没有依据、补偿是否公平合理,任何一环缺失都可能构成违法。被征收人自行审查往往力不从心,而律师的专业审查正是通过信息公开、卷宗梳理和规范比对,把违法点转化为复议、诉讼中的撤销理由与谈判筹码。

二、关键争议点

  • 职权与程序合法性:作出主体是否有征收职权,公告、评估、听证等法定程序是否履行,环节缺失即构成程序违法,可直接主张撤销。
  • 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征收范围是否明确、房屋性质认定(如把历史形成的合法房屋归为违建或小产权房)有无证据支撑,主要证据不足是常见撤销事由。
  • 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补偿方案所依据的会议纪要、实施细则抵触上位法的,可依《行政诉讼法》(2017年7月1日施行)第53条一并请求审查,从根源上改变补偿口径。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分析

吴佳妮律师代理的一起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案,是审查决定合法性的完整样本。河北省A市B区光明村14位村民早在1988年集资建造女儿楼,城中村改造中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23年8月28日,区政府作出并送达《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将女儿楼归为小产权房,补助标准因此降低,且无法保障一户一宅,程序上亦存在违法。律师先代理村民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决定;再向市中院提起一审诉讼,中院开庭后两次让被告补充证据、对违法认定证据未予纠正,仍判决驳回;律师随即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中律师提出三点核心意见:其一,一审程序违法,开庭后两次要求被上诉人补充证据;其二,被上诉人未证明已张贴征收公告、征收范围不明,使用14年前的集体建设用地批复征收、批少占多,选择性补偿违反《土地管理法》公平补偿原则;其三,〔2020〕第XX5号专题会议纪要存在男女不平等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应一并审查。省高院经审理认定区政府作出被诉决定主要证据不足,最终一撤到底:撤销一审判决、撤销市政府复议决定、撤销区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责令区政府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处理,14位村民各获一份胜诉判决。

四、实务建议与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层面:《行政诉讼法》(2017年7月1日施行)第12条第1款第5项将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纳入受案范围;第53条允许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一并请求审查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第46条明确起诉期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21日施行)第8条列举基于公共利益的征收情形,第19条要求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实务建议层面:拿到征收文件后第一时间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征地批复、公告、稳评报告与补偿资金凭证;对照职权、程序、事实、补偿逐项核查;牢记复议六十日、起诉六个月的期限;涉及规范性文件的一并提请审查。行政案件程序性强,可同步咨询专项服务与其他案件服务团队评估整体策略。

五、恒略律师提示

审查征收决定不是挑毛病,而是把法定要求逐项对照:职权、程序、事实、补偿四条线走完,违法点自然浮出水面;期限永远排在第一位,复议六十日、起诉六个月,逾期即丧失救济机会。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吴佳妮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011245064,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历经复议维持、一审败诉,最终省高院一撤到底并责令六十日内重新处理。如您手里的征收决定或补偿安置决定存在类似疑点,建议尽早委托律师审查卷宗与文件,把程序违法点转化为谈判与诉讼筹码。

Q1:征收决定有违法点,起诉能撤销吗?

有撤销可能。依《行政诉讼法》(2017年7月1日施行)第70条,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征收决定常见的撤销事由包括:未依法公告听证、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范围不清、把合法房屋错误认定为违建或小产权房、补偿明显低于法定标准。能否胜诉取决于证据与期限,建议在六个月起诉期限内尽早起诉,并同步申请信息公开补强证据。

Q2:律师审查征收决定要看哪些文件?

核心清单包括:征收决定及公告、征地批复、补偿安置方案及征求意见与修改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房屋调查登记结果、评估报告、补偿资金到位证明,以及作出主体的职权依据。这些文件多数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取;对避重就轻或拒不公开的答复,可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纠正。拿到文件后,律师会对照职权、程序、事实、补偿四条线逐项核查,形成违法点清单,作为复议、诉讼的骨架。材料齐全的案件,仅审查环节就能发现多处可争辩点,谈判空间随之打开。

Q3:打这类行政官司要花多少钱?

费用结构简单: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行政案件受理费每件50元,不按争议金额累进;主要支出是律师费,按阶段与案件复杂程度协商,另有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实际费用。行政案件的价值往往不只在判决,还在程序压力带来的谈判空间,很多案件在复议或一审阶段就以重新协商补偿解决。委托时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代理阶段与收费方式,以审查文书、梳理证据为核心服务内容的报价更有参考价值。

Q4:不服征收决定,复议和诉讼的期限分别是多久?

两条期限必须记住:申请行政复议的,依《行政复议法》(2024年1月1日施行)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依《行政诉讼法》(2017年7月1日施行)第46条为六个月内;先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需要提示的是,有些文书送达即视为知道,期限从送达次日起算;征收公告张贴、拒收邮件等情形也可能影响起算点,拿不准时应尽快咨询律师,避免因期限问题丧失实体救济。

Q5:一审败诉了还有机会翻案吗?

有。一审败诉后,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事实与法律全面审查;已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还可申请再审。前述14位村民维权案即为典型:行政复议被维持、一审被驳回后,律师坚持上诉,省高院认定区政府作出补偿安置决定主要证据不足,最终撤销一审判决、复议决定与征收补偿安置决定,并责令六十日内重新处理。翻案的关键在于原审遗漏的违法点与新证据,上诉阶段应重点补强证据、精准论证程序违法,必要时申请调取征收批准与资金到位文件。

如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早携带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法定时限。→ 征地拆迁法律服务 · 吴佳妮律师 ·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