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可以争取,且家暴受害方有明显优势,但并非自动归属。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施暴方的暴力行为属于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负面因素,法院会重点考量;同时家暴属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受害方还可依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请求损害赔偿。两个孩子并非必须「一人一个」,受害方长期稳定抚养、对方无照料条件的,可争取两孩均归己方,更多方案见离婚诉讼与家事纠纷法律服务。
一、问题背景与典型场景
家暴离婚案件中,受害方最焦虑的通常是三件事:能不能顺利离婚、孩子归谁、财产会不会吃亏。典型场景包括:长期遭受殴打或冷暴力,报警后对方仍不悔改,受害方担心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孩子长期由自己照料,但对方经济条件更好或抢夺藏匿子女;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对方先行起诉主张「一人抚养一个」;以及受害方一边治疗伤情、一边面对人身安全威胁,无暇收集证据。家暴案件证据易灭失、人身风险持续存在,越早固定证据和寻求法律保护,抚养权与财产主张越有主动权。
二、关键争议点
- 家暴事实的认定: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证人证言需形成证据链,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法院可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认定家庭暴力事实,零散的伤情照片证明力有限。
- 抚养权归属: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与「一人一个」司法惯例的碰撞,受害方长期抚养形成的稳定生活环境是核心筹码,对方施暴史则是不利因素。
- 损害赔偿与倾斜分割:施暴属重大过错,受害方可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请求损害赔偿,并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主张财产倾斜,涉及执行保障的可参考债权债务与执行案件法律服务。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分析
恒略律师办理的家事案件中,抚养权争议的突破点通常在「稳定抚养关系」与「对方不利因素」两条线上。一起案件中,王女士与丈夫两地分居逾十年,独自承担两个子女的饮食起居、学业辅导与就医陪护,男方先行起诉要求一人抚养一个;恒略律师整理出行记录、居住证明、聊天记录与子女教育医疗记录,证明男方长期缺席家庭生活,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主张贸然改变稳定抚养关系不利于子女,最终经调解离婚,两个孩子均由女方抚养,男方依法支付抚养费。另一起案件中,李女士长期遭丈夫家暴并因对方出轨致感情破裂,律师以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租房合同与社区证明形成证据链,经调解解除婚姻,孩子由男方抚养的同时明确了女方每周固定九小时的探视安排,双方权益均有保障。还有一起案件中,丈夫婚内出轨被法院认定存在重大过错,法院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支持妻子分得70%的共同财产并取得孩子抚养权——暴力、出轨等过错在抚养权与财产分割上均有实际权重。
四、实务建议与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确立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及两周岁、八周岁的特殊规则;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抚养费负担;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施行)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第二十条规定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可作为认定家暴事实的证据;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现实危险,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实务建议层面:遭遇家暴第一时间报警并就医,保留出警记录、告诫书、诊断证明与伤情照片;面临继续侵害危险的,尽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日常留存子女照料记录、教育医疗票据,证明稳定抚养关系;伤情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评估的,可结合人身损害与医疗纠纷法律服务同步评估。
五、恒略律师提示
家暴离婚中,人身安全永远排在第一位,其次是证据,最后才是抚养权与财产主张。受害方切勿因对方口头悔改而放弃报警与就医记录——这些恰是日后认定家暴、争取抚养权与损害赔偿的基石;也不要以抢夺、藏匿孩子的方式对抗,避免在法官眼中反而失分。上述分居十年两孩抚养权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何宁宁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511925103,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最终突破「一人一个」惯例,两个孩子均由女方抚养。如您正处于类似处境,建议尽早委托律师制定证据固定与诉讼方案,同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安全。
Q1:没有报警记录,只有伤情照片,能认定家暴吗?
单靠伤情照片证明力有限,但并非无法认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法院可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没有报警记录的,可补充就医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施暴方承认过错的聊天记录或录音、邻居与亲友证言、现场视频等,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伤情应第一时间固定,因伤就医的病历与影像资料要完整保存。从现在开始每次冲突都报警,是补救证据缺口最有效的做法,即便情节轻微未处罚,也可要求出具告诫书。
Q2:家暴离婚孩子一定归受害方吗?
不是自动归属,但受害方优势明显。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法院综合子女年龄、生活习惯、双方抚养能力与品行等因素判断;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其暴力行为直接关系子女身心安全,属于重要负面因素,法院通常会审慎甚至排除其直接抚养。受害方仍需证明自己具备稳定抚养条件:固定子女随己生活的照料记录、教育医疗支出凭证、稳定住所证明等。若子女已满八周岁,还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可提前妥善沟通并做好庭审陈述准备。
Q3:两个孩子都能归受害方抚养吗?
可以。司法实践虽有「一人抚养一个」的平衡式惯例,但它并非法律强制规定,子女利益最大化才是最高标准。两个孩子长期随一方稳定生活、形成连续抚养关系的,贸然拆分反而不利于子女成长;另一方长期在外、缺席照料或存在家暴等情形的,法院或调解中完全可以突破惯例,将两孩均判归或调解归受害方抚养。恒略律师办理的分居逾十年独自育儿案件中,即经调解实现两个孩子均由女方抚养。争取时重点提交两孩共同生活的照片、学校与医疗记录,论证拆分抚养的弊端。
Q4:被家暴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可以。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保护令可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骚扰跟踪、责令迁出住所等。申请不以离婚诉讼为前提,也不需要先报警立案,遭受暴力或面临现实危险即可提出,通常七十二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下二十四小时内作出。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的,法院可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与离婚诉讼同步申请,形成诉讼期间的安全屏障。
Q5:家暴离婚能要求损害赔偿吗?
能。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由法院结合暴力情节、后果与当地生活水平酌定。需注意两点:一是请求应以家暴事实被认定为前提,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等证据不可或缺;二是提起时点通常为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协议离婚中明确放弃的,事后一般难以再主张。此外,家暴作为重大过错,还可在财产分割中依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主张照顾无过错方,与损害赔偿相互配合争取权益。
如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早携带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法定时限。→ 离婚诉讼法律服务 · 何宁宁律师 ·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