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7〕8号,2017年5月1日施行)第一条规定,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并根据案件需要采取其他调查方式。第二条明确,财产线索明确具体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三日内核实;申请执行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查明财产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网络查询与现场调查具有同等效力。

一、问题背景与典型场景

被执行人把钱存在银行卡、微信零钱、支付宝余额或各类理财产品里,账面看没有房产车辆,实际上资金在网络上流转。也有的把钱转到配偶、亲属名下账户,或者通过第三方支付通道结算经营款。债权人常见的困惑是:法院的查控系统到底能查什么,自己能不能申请调查,系统查不到的部分怎么办。北京地区办理执行案件时,网络查控多已与现场调查同步进行,但线索质量仍直接决定核实效率。

二、关键争议点

第一,查控覆盖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查询银行存款、理财产品、证券与基金份额、网络资金账户、车辆、不动产、工商登记与股权等信息;未实现联网覆盖的财产,需要法院采取其他方式或由当事人自行调查。第二,线索的提交方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应填写财产调查表,线索越明确具体,核实越快;笼统陈述「他有钱」不构成有效线索。第三,财产报告义务。法院可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并发出报告财产令,金钱债权执行中报告财产令应与执行通知同时发出,不如实报告要承担信用惩戒等后果。第四,调查手段的选择。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账簿的,法院可搜查、传唤甚至拘传;申请执行人认为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的,可书面申请委托审计;查不到财产时还可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第五,终本后的救济。终结本次执行并非权利消灭,发现新财产线索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分析

网络查控是起点而非终点,真正决定回款的是对查控结果的二次挖掘。恒略律师曾代理一起执行不能案件:马某与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生效判决判令该公司返还居间服务费423500元,强制执行后网络查控与其他调查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律师没有止步于此,而是调取工商档案核查出资情况,发现股东刘某、张某分别认缴出资900万元、100万元,认缴期限至2039年却均无实缴记录,遂主张该公司经穷尽执行确无财产、已具备破产原因而不申请破产,股东不再享有期限利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法院判令两人分别在未出资900万元、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贠航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0286151,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可见查控系统之外的工商档案、出资记录、关联交易往往更值得深挖,执行案件的突破口常藏在程序之外。

四、实务建议与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7〕8号,2017年5月1日施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2022年1月1日施行)第六十七条关于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规定,建议:第一,申请执行立案后主动填写财产调查表,逐项列明已知的银行账户、支付账号、证券账户、车辆与不动产信息;第二,对网络查控未覆盖的财产,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或申请出具调查令,由代理人持令向相关单位取证;第三,对有隐匿、转移财产迹象的被执行人,申请搜查、传唤,或书面申请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其财务资料;第四,长期查不到财产的,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并定期申请恢复查询;第五,把工商档案、出资记录、关联公司往来纳入调查范围,为后续追加或另行追责预留空间。

五、恒略律师提示

三个误区:一是以为申请执行后只剩等待,实际上财产调查的责任在程序上由申请执行人与法院共同承担,主动提交线索的一方明显更快;二是把所有希望寄托在网络查控上,系统查不到即认定无财产,忽略工商档案、应收账款、网络店铺权益等线索;三是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后就彻底搁置,未定期申请恢复查询,等到对方财产再次转移才回头。另外需注意,审计费用一般由提出申请的申请执行人预交,被执行人存在拒不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隐匿转移财产等情形时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前应先评估成本收益。涉及公司出资、股权与关联交易的,可结合企业商事与合同纠纷的经验同步排查。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建议:查控结果每次都要书面留痕,为恢复执行留好依据。

六、常见问题解答

Q1:申请法院调查网络财产,能查到吗?

银行存款、理财产品、证券基金、网络资金账户、车辆与不动产等常见财产形式一般在网络执行查控覆盖范围内;尚未联网的财产需要其他调查方式补充,能否查到取决于财产形式与线索质量。

Q2: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执行案件受理材料与案号、财产调查表、已知账户与财产线索清单、身份与授权材料;申请审计的另附书面申请与理由,申请悬赏公告的需载明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

Q3:申请调查要花钱吗?

财产查询本身不收费,审计费用由申请执行人预交、被执行人存在隐匿转移等情形时由其承担;悬赏金从执行款中扣减,另有约定的另行支付。

Q4:法院多久会核实线索?

线索明确具体的应在七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三日内核实;财产处置类措施还需评估、拍卖等环节,整体周期视财产类型而定。

Q5:查不到财产该怎么办?

可依次考虑申请搜查与传唤、申请委托审计、申请悬赏公告,并核查股东出资与关联交易;发现新线索后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本文问答结合北京地区常见裁判口径撰写,如案件发生在其他地区,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核实地域性差异。

如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早携带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法定时限。→ 债权债务法律服务 · 贠航律师 ·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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