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在北京地区,有财产价值的能继承,纯人身属性的原则上不能直接继承——这条界线是虚拟财产继承的底层规则。游戏账号里的装备与余额、网店经营权与货款、虚拟货币与数字藏品、社交账号里的资金与作品收益,都具有财产属性,法院普遍支持作为遗产继承;账号本身的「使用权」受平台协议限制,但平台以格式条款拒绝配合继承的,法院不予支持。
一、问题背景与典型场景
游戏玩家猝然离世,家人面对价值不菲的账号与装备无从下手;网店店主去世,店铺与货款成了继承人之间的争点;社交账号承载着逝者的照片与记忆,家属想留存却被平台拒绝。数字资产进入普通家庭遗产清单,继承规则却仍显陌生。
二、关键争议点
第一,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认定。第二,账号使用权与账号内财产利益的区分。第三,平台格式条款的效力。第四,继承的落地路径与举证。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分析
第一层,财产属性的认定标准:《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留了接口,司法实践已普遍承认——通过金钱投入、劳动投入获得的虚拟物品具有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符合财产特征;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虚拟财产继承第一案中,法院认定玩家投入时间金钱形成的账号与装备属遗产,平台以用户协议排除继承的格式条款因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而无效,判决平台配合办理。第二层,账号与账号内利益的二分法:账号本身的「使用权」具有人身专属性(实名认证、平台协议约束),直接「继承账号」存在障碍;但账号内的财产性利益(余额、货款、充值权益、可交易装备)与账号产生的内容收益(作品、带货佣金)是独立的财产权,可以依法继承——实务中通过判决平台协助提取资金、变更实名信息或结算款项的方式落地,绕开账号本体归属之争。第三层,平台协议不是铁幕:多数平台约定账号所有权归平台、禁止转让继承,但司法态度明确——该类条款不能对抗法定继承权,排除继承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继承人有权要求平台提供变更登记、资金提取、数据下载等协助义务。第四层,继承落地的实操要点:举证先行——充值记录、交易流水、账号估值依据(第三方评估或平台数据)、被继承人与账号的关联证明(实名信息、设备登录记录)是核心证据;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遗嘱对虚拟财产的描述应尽量指向具体平台与账号),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继承人之间就账号归属与折价补偿达成一致的,一并提交平台或法院;平台拒绝配合的,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或继承纠纷起诉,请求判令协助办理。第五层,风险提示: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受监管限制,涉案数字货币的处置路径特殊,继承确权与变现要分开评估;账号密码的保管与共享存在安全与合规风险,继承宜通过平台官方通道完成,避免私下交易引发新的纠纷。
四、实务建议与法律依据
第一步,清点虚拟财产清单并固定权属证据;第二步,区分账号本体与财产性利益,确定继承策略;第三步,有遗嘱的核对描述与指向,无遗嘱的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第四步,平台拒不配合的依法起诉请求协助。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相关条款;具体适用以现行有效规定为准。
五、恒略律师提示
虚拟财产继承三句话:有价值的能继承,人身专属的难过户,先做二分再定策略;平台格式条款挡不住法定继承,拒绝配合可判协助;充值流水与账号关联是证据命门,遗嘱写清平台与账号最省事。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贠航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0286151,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涉及虚拟财产与数字资产继承的可通过遗产继承与分家析产服务获得整体方案,涉及网店与经营性资产的可结合知产保护与企业常法板块,涉及数字货币合规问题的可参考金融资本与涉外跨境栏目,涉及遗产清单与遗嘱安排的可咨询专项服务团队。
六、常见问题解答
Q1:游戏账号能直接过户给家人吗?
账号使用权的过户受平台协议限制,但账号内财产利益可继承;实务中多通过判令平台协助提取、结算或变更的方式实现。
Q2:平台说账号不得继承,协议无效吗?
排除继承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或属无效,平台不能以此拒绝配合继承,司法实践已有多例支持继承人。
Q3: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能继承吗?
其财产属性在司法实践中获认可,可以继承确权;但交易变现受监管政策约束,处置需单独评估合规路径。
Q4:逝者的社交账号照片能要求平台移交吗?
涉及人格利益的账号内容,法院倾向于判令平台在脱敏处理后向近亲属提供部分数据副本,兼顾继承权益与隐私保护。
Q5:立遗嘱写虚拟财产要注意什么?
尽量写明平台、账号、资产指向与存放信息,避免「网络财产若干」式的模糊表述;可配套数字遗产清单与密码托管安排。
以上问答以北京地区司法实践为主要参考,各地裁判口径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七、相关公开案例(参考,非本所承办)
以下案例均来源于各级法院官网、司法机关及权威媒体公开发布,与本所承办案件无关,仅供理解相关裁判规则参考,不构成具体个案意见。
〔案号〕未公开案号
〔审理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被称为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第一案)
〔裁判要旨〕25岁游戏玩家意外离世,父母要求继承其价值50万元的游戏账号和虚拟装备遭游戏公司拒绝,理由是用户协议约定账号不得继承。法院认定虚拟财产通过玩家的时间金钱投入产生,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符合财产特征,属于遗产范围;平台以格式条款排除用户主要权利,条款无效,判决平台配合办理继承手续。
〔来源〕网易号等多家媒体对杭州互联网法院虚拟财产继承案的报道(2023)
〔案号〕未公开案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手游玩家去世后,家人起诉要求继承其游戏账号及虚拟道具。法院明确虚拟物品通过氪金获得,具有经济价值,应纳入遗产范围,判决家人继承估值20万元的游戏账号及虚拟道具。要点:花钱充值获得的虚拟物品财产属性明确,可依法继承。
〔来源〕网易号(2024年北京朝阳法院虚拟财产继承案例报道)(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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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开裁判规则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个案的事实、证据与管辖差异可能影响结论,如遇纠纷请及时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