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联时支付令可依民诉法规定的送达方式送交同住成年家属或留置、公告送达;拒收或无法送达将致支付令失效,债权人可转诉讼。
欠钱不还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借贷双方可约定管辖,无约定时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常有管辖权,需结合案情确定。
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在十五日内裁定,当事人上诉的二审一般三十日内作出;恶意异议仅能短期拖延,滥用可能被训诫或罚款。
民间借贷败诉方需承担还款本息与案件受理费,拒不履行将面临强制执行、列入失信与限制消费,情节严重可涉拒执罪。
录音证据在债务纠纷中可作为视听资料使用,须合法取得并与借条、转账记录印证;依《民事诉讼法》第66条,严重违法取得者可能被排除。
债权诉讼时效因起诉、提出履行请求或同意履行而中断并重新计算三年;证明须留存催款记录、律师函回执、还款承诺与部分还款凭证。
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缺席判决,但仍享有上诉权;不服判决须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送达违法可另寻救济。
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独任审理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合议庭或独任、六个月审结,二者权利保障一致。
诉前保全后须三十日内起诉或仲裁,逾期法院解除保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紧急情况四十八小时裁定。
申请支付令须债权单向无争议、可送达、给付金钱且数额确定到期;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向基层法院申请。
支付令债务人十五日内未书面异议即生效可执行;提异议则失效转诉讼,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诉前财产保全须向财产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申请,提交申请书、担保与财产线索;依《民事诉讼法》第104条,三十日内须起诉否则解除。
保全申请有错误依《民事诉讼法》第108条须赔偿被申请人损失;超额查封、误冻案外人财产或恶意申请可能被认定错误,赔偿以直接损失为限。
财产保全担保费按担保方式计收,保险保函按保全金额千分之几;保全申请费另计,77万标的约4370元,合理费用可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中保全依《民事诉讼法》第103条适用于判决难执行或致损害情形;需给付之诉、存在转移风险并通常提供担保,线索担保齐备易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