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可以。私人财富传承律师的服务范围本就包括涉外资产:境外房产、海外金融账户、跨境保单、境外公司股权与家族信托等的持有、传承与继承安排。核心难点在法律适用与程序衔接: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跨境传承需提前规划遗嘱形式、继承路径与税务身份,避免亲属在多国之间重复公证、诉讼。建议尽早梳理境内外资产清单,再由律师区分各资产的法律适用制定方案。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涉外跨境团队可提供跨境财富传承服务,详见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一、法律依据与条文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2011年4月1日施行)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立法目的在于不动产与所在地的登记、物权制度紧密相连,所在国登记机关通常只认可按本国法作出的处分。适用前提是继承关系含涉外因素,即被继承人经常居所地、国籍或遗产所在地之一在境外。具体到本问题:一方移民后名下境内外均有房产的,境内房产按中国继承规则处理,境外房产按当地法处理,两套程序并行。举证要点是「经常居所地」的认定,通常要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生活中心。常见争议是境外登记机关要求本国生效文书,需经公证认证或附加证明书程序流转。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2011年4月1日施行)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该条采取多连结点并行的思路,最大限度放宽形式要件,降低跨境遗嘱因形式瑕疵而无效的风险。实务中,立有境外资产的家庭可同时按当地法立遗嘱处分境外财产、按中国法立遗嘱处分境内财产,但应划清两份遗嘱的处分范围,避免对同一财产出现内容冲突。举证要点是保存遗嘱签署地的见证、公证材料。常见争议是境外遗嘱需经当地遗嘱认证或公证程序确认后,才可在中国境内主张权利。
3. 实务裁判口径
实务中法院对涉外继承普遍把握三点:先确定准据法再处理遗产;不动产一律适用所在地法;境外形成的遗嘱、亲属关系、死亡证明须经公证认证或海牙附加证明书方可采信。中国已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海牙公约,文书流转成本有所下降,但不动产登记机关、银行对材料的要求仍更严格。当事人最易踩的坑:只在境外立遗嘱、境内房产无处分安排,导致境内继承僵持;或在不同国家立遗嘱处分同一财产引发效力冲突;低估境外程序的周期与费用。
二、恒略律师实务经验
结合恒略办理涉外财富传承案件的实务观察,常见争议形态集中在四类:境外房产继承需当地律师与中国律师协同推进;海外金融账户因未向继承人披露而长期「沉睡」;跨境保单受益人指定不清或与法定继承人期待冲突;家族信托条款与继承人利益交织。裁判倾向上,境内法院对境内不动产按中国继承规则处理,对境外财产通常不在判决中直接处分,而是指引当事人另行依所在地法解决。当事人最易踩的坑有三:一是低估程序成本,境外继承常需经当地法院或公证人程序,周期以年计;二是忽视税务申报,部分国家对遗产先征后过户;三是信托、保单文件多年不更新,受益安排与家庭现状脱节。建议把境内外资产放在同一张清单下统一规划,分清各资产的继承路径与工具选择。
三、常见问题解答
Q1:境外房产能在中国法院一并分割吗?
一般不能。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境内法院通常只处理境内遗产,对境外房产会指引继承人另行依当地程序办理。常见做法是境内诉讼与境外程序并行:境内解决存款、股权等动产继承,境外房产委托当地律师按所在地法办理继承或过户登记。两边文书可以互相支撑,例如境内生效的继承权公证书可作为境外程序中的亲属关系证明。建议先由律师画出资产与法律适用地图,再决定先启动哪一边,避免重复支出公证、翻译与差旅成本。
Q2:海外资产继承人怎么查、怎么取?
海外金融资产的查询与支取依赖当地银行对「有权继承人」的审查,通常需要死亡证明、继承权证明与身份文件,且多要求经公证认证或附加证明书。若被继承人生前未列资产清单,继承人可在律师协助下通过当地遗嘱认证程序或遗产管理人制度查明。CRS 信息交换使境外账户信息相对透明,但各银行的流程与材料要求差异大。建议家属第一时间整理被继承人的邮件、账单、税务文件,梳理账户线索,再由律师对接当地机构,避免材料反复补正拖延数月。
Q3:跨境家庭立几份遗嘱合适?
原则上按财产所在地分别安排:境内财产按《民法典》立遗嘱,境外财产按当地法立遗嘱。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遗嘱方式符合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国籍国法或行为地法之一即成立,形式选择空间较大。关键是各遗嘱的处分范围要划清,避免同一财产出现内容冲突,并写明新旧遗嘱的替代关系。多国籍、多地居住的家庭建议每三至五年复核一次,身份、住所或资产结构变化时同步修订,并在生前完成公证、见证材料的留存。
Q4:家族信托能装境外资产吗?
可以,但要区分资产所在地与信托设立地。境外资产装入境外信托需符合当地法律与反洗钱审查;境内资产出境装入信托则受外汇管理约束,未经合规登记的跨境资金安排存在风险。设立后还应注意:受益人信息在 CRS 下可能被相关税务居民国掌握;信托效力核心规则由设立地法律决定。对普通家庭而言,人寿保单与遗嘱往往比信托更经济;高净值家庭再考虑信托架构。建议先完成税务身份梳理,再由两地律师与税务师联合出具意见后落地,避免架构无效或引发额外税负。
Q5:涉外继承大概要多久、花多少?
时间与费用高度依赖财产类型与所在国:境内诉讼一般数月至一年;境外房产若需经当地遗嘱认证或法院程序,周期常以年计,部分国家可达两三年。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认证与翻译费、境外律师或公证人费用,以及可能的遗产税或印花税,跨境案件通常数倍于纯境内继承。有效的压缩方式是生前规划:提前立遗嘱、理清资产清单、办妥必要授权文件,可显著减少身后的程序环节。可先请律师做整体评估,再按优先级分步实施,详见涉外跨境法律服务。
四、维权建议
- 趁长辈健在时整理境内外资产清单(房产、账户、保单、股权),注明所在国与权属文件位置。
- 多地资产按所在地法分别订立遗嘱,划清各遗嘱处分范围,避免效力冲突。
- 妥善保存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材料并做好公证认证,身后再办成本极高。
- 关注资产所在国遗产税、赠与税的申报时限,处置前先咨询税务师与律师。
- 境外资产继承尽早委托熟悉两地程序的律师协同当地律师推进,缩短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