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跨境家庭财富传承主要涉及四类税负与义务:一是所得与利得税,中国税务居民个人就全球所得依《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二是遗产税与赠与税,中国目前未开征,但不少发达经济体征收,继承境外房产、账户可能触发当地申报义务;三是持有环节税费,如境外房产的持有税、租金所得税;四是信息申报义务,CRS 框架下境外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回税务居民国。各国规则差异大且时常调整,传承规划应由律师与税务师共同评估。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涉外跨境团队可协助梳理方案,详见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一、法律依据与条文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2019年1月1日施行)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该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就境内所得纳税。立法目的是按「税务居民身份」划分全球征税范围,而非按国籍。对跨境家庭的意义在于:移民不移居、子女留学持境外账户的家庭,先要判断每名成员是哪国税务居民,再谈传承安排。举证要点是住所证明与出入境居住天数记录。常见争议是把「国籍」与「税务居民」混为一谈——持外国护照但常年居住在境内的,仍可能是中国税务居民,全球所得申报义务并不因换护照而消失。

2.《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7月1日施行)

该办法是中国落实 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的国内规章,要求境内金融机构识别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并按年与其他辖区交换账户名称、账号、余额与收益等信息;反向地,中国税务居民在境外金融机构的账户信息也会被对方识别并交换回国内。对传承规划的影响是信息全面透明化:依靠境外账户隐匿资产、不申报收益的空间基本消失。实务中账户身份以税务居民自证材料为准,账户结构与持有人安排应在合规前提下设计,而非事后补救。

3. 实务裁判口径

跨境税务与传承交叉案件中,税务机关重点审查三类问题:跨境资金来源与完税凭证、遗产处置地的申报时限、成员身份归属。就通行规则框架而言:中国未开征遗产税,境内继承房产、存款本身不产生遗产税负,但继承后再处置可能涉及相应税费;境外遗产按当地法可能先完税后过户。各国遗产税、赠与税的免征额、税率结构与配偶豁免差异极大,部分国家对本国税务居民的全球资产征税,夫妻、子女之间赠与也可能单独计税。本篇不列具体国家税率,方案设计务必以届时有效规定和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二、恒略律师实务经验

恒略在跨境传承案件中观察到的主要风险点有三:一是身份错配,家庭成员分散多国而未梳理各自税务居民身份,同一笔资产在两地均被主张征税;二是工具错配,用代持、借用他人账户持有境外资产,既引发权属争议又触碰外汇与反洗钱红线;三是时点错配,身故后才处理境外房产,错过当地申报窗口产生滞纳金。常见争议形态还包括保单受益人与继承人冲突、境外公司股权继承需先过当地公司法规门槛。审查的整体倾向是看实质:资金真实来源、真实控制人、真实居住地。建议跨境家庭传承前完成三件事:梳理全家税务居民身份、绘制资产与税负地图、选定遗嘱、保单、信托等工具组合,并让律师与税务师联合把关。涉及境内股权、公司权益传承的,可同步参考企业商事法律服务

三、常见问题解答

Q1:中国现在有遗产税吗?

目前中国没有开征遗产税,也暂无赠与税,境内房产、存款的继承行为本身不产生遗产税负。但要注意三点:继承取得房产后再出售的,可能涉及相应税费;大额资金继承后产生的投资收益属应税所得;若被继承人生前有未申报的境外所得,继承人处置资产时可能牵出历史申报问题。境外遗产另当别论:遗产位于征收遗产税的国家时,须按当地法申报缴纳,且通常先完税后过户,逾期申报会产生滞纳金。规则可能调整,办理前应以届时有效规定与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Q2:CRS 交换后海外账户要补税吗?

CRS 本身不是税,只是信息交换机制,被交换不等于必然补税,关键看相关所得是否依法申报过。中国税务居民的境外利息、股息、租金、财产转让所得属应税范围,未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追征并加收滞纳金。若账户资产系已完税的合法财产,应整理完税凭证与资金来源说明。实务建议是主动做一次境外资产与申报义务的合规体检;存在历史漏报的,在稽查立案前主动补申报,处理结果通常更有利。金额较大或身份复杂的,先咨询跨境税务律师再行动。

Q3:移民后国内的财产传给子女要交税吗?

常见路径上,境内房产通过法定继承转移给子女的,继承环节的税费适用办理时有效的税收政策,法定继承与直系亲属间赠与另有相应优惠安排;继承后再出售的环节则按转让处理、可能产生税费。子女已入外籍或取得境外永久居留的,身份变化主要影响程序:境外身份继承人办理境内不动产登记需提供经认证的身份文书,但境内遗产仍按中国继承规则处理,基本格局不变。建议在身份变动前完成赠与或遗嘱安排,因身份变化后部分交易路径受限、税费结构不同,事前规划空间更大。

Q4:境外保单和信托有税务优势吗?

不能一概而论。境外保单的理赔金在不少司法辖区不征所得税,但被保险人身故后,保单价值可能计入当地遗产税的应税遗产,取决于投保地与被保险人税务居民身份;境外信托是否节税,取决于设立地税制、委托人与受益人的税务居民身份及当地穿透规则,架构不当反而两头征税。另外,CRS 下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信托账户信息同样会被交换。此类工具的真实价值在于权属安排与传承秩序,而非规避申报。设立前应由税务师测算相关税负、由律师审查效力与执行风险,再决定是否采用。

Q5:跨境传承规划从哪一步开始?

建议按五步推进:第一步梳理家庭成员的税务居民身份与居留安排;第二步绘制境内外资产清单,注明所在国、权属形式与现有受益人安排;第三步识别各资产在身故继承、生前赠与、出售变现三种情形下的税负与程序;第四步选择工具组合,让遗嘱、保单、信托、授权文件各司其职;第五步落地文书并每年复核。流程中律师负责法律适用、文书效力与程序路径,税务师负责税负测算与申报合规,二者缺一不可。可先从整体评估入手,详见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以专业人士届时意见为准。

四、维权建议

  • 先梳理全家税务居民身份与居住记录,再安排资产传承路径,避免身份错配导致双重征税。
  • 持有境外资产应保留完税凭证、资金来源与申报记录,从容应对 CRS 交换后的核查。
  • 各国遗产税申报有严格时限,继承开始后尽快委托当地专业人士评估申报义务。
  • 拒绝代持、借用他人账户持有境外资产,防范外汇与反洗钱合规风险。
  • 每年复核遗嘱、保单与信托受益安排,身份、资产或税法变化时同步更新。

如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早携带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法定时限。→ 金融资本法律服务 ·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