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公布,2010年修订)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也就是说,达到五级至十级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在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有权同时主张两笔一次性补助:一笔是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一笔是单位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属于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则用人单位还应当依照经济补偿的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问题背景与典型场景
「受了工伤,现在想辞职换工作,之前那笔补助还能拿吗」是工伤职工在职业转换期最关心的问题。常见情形包括:工伤职工伤愈后难以胜任原岗位,选择另谋出路;单位经营困难或者岗位调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职工想转岗;职工本人主动辞职,但不确定是否会因此丧失补助。实践中误解最多的一点是:有人认为「自己辞职就什么都没有了」。事实上,对于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法律明确允许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两笔一次性补助,辞职并不等于放弃权利。
二、关键争议点
第一,伤残等级的门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就业补助金适用于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第二,解除方式的影响,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期满终止与单位提出解除,在补助项目与经济补偿上有所差异。第三,标准的地域性,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北京地区有其本地标准。第四,支付主体的区分,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五,单位未参保时的处理,由单位按条例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分析
这类争议的关键在于「等级、方式、标准」三个要素的精确组合。实务中我们通常建议职工先确定伤残等级,再确定劳动关系解除的具体方式,最后依据本地标准计算两笔补助金额。尤其要注意两点:一是若由单位提出解除且不属于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职工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外,还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二是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原本由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应当由单位承担。涉及工伤待遇与劳动关系解除的可参照劳动仲裁与工伤赔偿;涉及企业用工与解除合规的可结合企业商事与合同纠纷与专项法律服务。
四、实务建议与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第三十七条关于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关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规定,第六十二条关于单位未参保时按其标准支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关于协商解除、合同期满终止与经济补偿的规定,以及北京市关于工伤保险一次性补助标准的地方规定,建议按四步操作:第一,确认伤残等级与解除方式,区分是本人提出、合同期满还是单位提出;第二,按当地标准核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金额;第三,以书面方式办理解除手续,明确补助项目、金额与支付时间;第四,单位拒不支付的,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权利。涉及工伤待遇争议的可参照劳动仲裁与工伤赔偿;涉及劳动合同解除与经济补偿的可结合企业商事与合同纠纷。
五、恒略律师提示
辞职不等于放弃补助,但签字之前要想清楚。三点提醒:一是不要在不清楚自身权益的情况下签署「一次性了结」协议,一旦签署可能影响后续主张;二是不要忽略单位未参保的情形,此时两笔补助都应当由单位承担;三是不要混淆「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伤残就业补助金」,二者支付主体不同,计算标准也不同。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建议职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先核算应得补助金额,必要时委托律师审核离职协议条款。
六、常见问题解答
Q1:自己辞职后还能领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Q2: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参保与缴费记录、工资与工龄证明、身份证明,以及单位出具或者应当出具的相关结算材料。
Q3:两笔补助大概有多少钱?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通常与伤残等级及本人工资或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北京地区按本地标准执行。
Q4:从申请到拿到补助要多久?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般在办结解除手续、材料齐全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单位拖延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仲裁一般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Q5:第一步应该做什么?
先确认伤残等级与劳动关系解除的具体方式,随后按北京本地标准核算两笔补助金额;在签署离职协议前核对条款是否涵盖了应得的补助项目,必要时先咨询律师。
上述解答立足北京地区审判实践整理,其他省市裁判口径或有不同,具体案件请以当地规则与证据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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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开裁判规则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个案的事实、证据与管辖差异可能影响结论,如遇纠纷请及时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