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免费不免责。商场、体验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对进入场所的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免费体验同样适用;设备缺陷、未指导操作、未设警示、场地湿滑等造成伤害的,经营者要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设备生产方、活动主办方与商场可能共同担责;消费者自身忽视警示、违规操作的,过失相抵减轻对方责任。索赔路径:固定现场证据、就医留痕、与商场协商或起诉。
一、问题背景与典型场景
商场中庭的VR设备体验、按摩椅试用、儿童游乐设施,扫码即玩、分文不收;摔伤、夹伤、碰撞发生后,商家一句「免费体验风险自担」就想打发。免费是营销手段,不是责任豁免的理由,这一点很多人并不清楚。
二、关键争议点
第一,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设施安全、警示告知与现场管理。第二,免费体验者是否属于被保护对象。第三,多方主体的责任划分:商场、设备方、活动主办方的连带与按份。第四,免责告示的效力与过失相抵。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分析
从恒略律师办理场所伤害案件的经验看,免费体验受伤的责任认定抓四点:第一点,义务基础——经营者对进入经营场所的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不以付费为前提;免费体验者是被邀请进入的潜在消费者,受同等保护。「风险自担」告示只在合理范围内提示固有风险,不能免除设施缺陷与管理的过错责任。第二点,过错扫描——按设备、人员、场地三条线查:设备是否有合格证与定期检修记录、操作规程是否明示、工作人员是否在场指导;警示标志是否醒目、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地面湿滑等环境因素是否排除。儿童体验场景中,经营者对未成年人负更高注意义务,家长看护不周构成过失相抵因素。第三点,责任主体——商场作为场地管理者担责;设备提供方与活动主办方有过错的按份或连带;能查明设备缺陷的直接主张产品责任,举证更聚焦。第四点,索赔落地——事发立即固定证据:现场照片视频、设备状态、监控(申请商场保存)、工作人员陈述;就医病历与费用票据完整衔接;赔偿项目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先与商场书面协商,商场通常有公众责任险,协商成功率不低;被推诿的再起诉,把商场与设备方一并列为被告。
四、实务建议与法律依据
第一步,受伤后立即就医并保留全部病历与票据,伤情稳定的做伤残鉴定评估;第二步,固定现场证据,要求商场保存监控并出具设备检修记录;第三步,与商场、设备方书面协商赔偿,留存沟通记录;第四步,协商不成的起诉商场与相关责任方,主张安全保障义务项下的赔偿。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10月25日修正)第七条、第十八条关于安全保障与警示义务的规定;具体适用以现行有效规定为准。
五、恒略律师提示
免费体验受伤三句话:免费不免除安全保障义务,告示挡不住过错责任;现场证据当天固定,监控申请越早越好;商场设备方一并追责,公众责任险是赔款的活水。涉及场所伤害索赔的可通过人身损害与医疗纠纷服务获得整体方案,涉及产品缺陷认定的可结合专项服务板块,涉及儿童伤害监护责任的可参考婚姻家庭与纠纷栏目,涉及赔偿执行的可咨询债权债务与执行团队。
六、常见问题解答
Q1:告示写着风险自负,还能索赔吗?
能。格式告示不能免除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与过错责任;因设备缺陷、管理疏漏造成的伤害照常索赔,告示只在提示固有风险时有一定作用。
Q2:商场说是设备厂家的责任,找谁?
都找。商场作为场所管理者与设备方、活动主办方构成责任竞合或共同责任,可一并起诉主张按份或连带赔偿,由法院查明各方的过错比例。
Q3:没有监控怎么办?
立即书面要求商场保存监控并申请法院调取,商场擅自删除的承担不利后果;同时收集现场照片、目击者联系方式、设备检修记录等替代证据。
Q4:自己没看警示牌,责任会减多少?
看过错程度。警示明显而消费者明显违规操作的,过失相抵可减责三到五成;警示不充分或无人在场指导的,经营者担主责,减责幅度有限。
Q5:孩子体验时受伤,家长有责任吗?
分情况。经营者未尽更高注意义务的担主责;未满一定年龄儿童的家长疏于看护的,过失相抵适当减轻经营者责任,双方比例按现场管理状况确定。
本文问答结合北京地区常见裁判口径撰写,如案件发生在其他地区,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核实地域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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