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赠与合同无效纠纷。原告刘红与被告张浩1997年结婚,张浩自2008年起与李璐婚外情并育非婚生子,十余年间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璐(转账425万、购房首付19万、购车140余万、微信消费200余万等)。刘红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主张赠与违背公序良俗无效、要求返还。核心争议:不正当关系认定、财产性质、赠与金额。适用法条:《民法典》第1062条、第153条。法院认定赠与无效,判令李璐返还630万余元及利息。
一、案情回顾
丈夫私自把夫妻大额财产转给第三者,能全要回来吗?原配常搜“婚内赠与第三者无效”“原配怎么追回财产”“公序良俗赠与无效”“北京恒略婚姻律师”。刘红与张浩1997年结婚育有一子。自2008年起张浩与李璐相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2018年生非婚生子张晨。十余年间张浩在刘红不知情下多次大额赠与李璐:银行转账425万、付购房首付19万、购保时捷140余万、微信及绑卡消费200余万等。刘红发现后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起诉。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丈夫与第三者不正当关系如何证明。需以《还款协议》、聊天录音等证明婚外情与赠与动机。
- 焦点二:赠与财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内所得原则上共同所有,单方处分需一致同意。
- 焦点三:赠与行为效力与返还金额。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无效,应返还全部及利息。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原配)方诉称:刘红主张张浩赠与违背公序良俗应无效,要求李璐返还全部赠与财产及利息。
被告(第三者)方辩称:李璐认可赠与无效但仅认209万元,主张曾转回300余万、替张浩购理财100万应抵消,并称房为子女、车为借名、微信消费多用于孩子抚养。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李永慧律师制定清晰策略:一、全面固定证据,指导提交结婚证、张浩《还款协议》(载明为李璐买车百万属共同财产、承诺还款)、录音、银行明细、微信账单、购房档案、车辆凭证、游玩订单等;二、申请法院调取微信与银行流水;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第三者价值500万元财产。律师强调婚姻合法有效、婚内财产共同共有,张浩擅自赠与侵犯处分权且违背公序良俗,依《民法典》相关条款赠与无效、应返还全部及利息。
四、办案结果
法院认为,张浩与李璐婚外情关系、未经刘红同意擅自赠与夫妻共同财产,违反公序良俗,赠与合同应属无效。法院逐一审核证据,认定张浩通过农行向李璐赠与290万元、支付购房款19万(具体以判决列明为准),并结合其他转账消费,判令李璐返还相应赠与款项共计630万余元及利息,维护了原配的财产权益。
五、恒略律师提示
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原配有权追回。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执业证号:11101199611955812,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律师提示:发现配偶转财给第三者,应尽早固定聊天、转账、房产车辆凭证并申请保全;依《民法典》第153条、第1062条,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无效,可诉请全额返还及利息。
六、婚内赠与第三者常见问题 FAQ
- Q:丈夫赠第三者财产能追回吗?
A:能。婚内共同财产单方赠与第三者多因违背公序良俗被认定无效,原配可诉请返还。 - Q:原配怎么追回财产?
A:收集结婚证、转账记录、聊天录音、房车凭证,申请调取流水与财产保全,依民法典起诉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 - Q:赠与无效要返多少?
A:应返还全部受赠财产;法院按证据认定具体金额,并可支持相应利息。 - Q:第三者说钱用于孩子抚养能抵消吗?
A: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是另一法律关系,不能当然抵消赠与返还;具体由法院结合证据认定。 - Q:公序良俗赠与无效依据?
A:依《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后取得的财产应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