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交织纠纷。王刚2017年立自书遗嘱将丰台15号房屋份额留予女儿小琴,2022年去世。继母李秀梅质疑遗嘱、主张房屋共同财产。小琴委托恒略律所熊斌蓉律师起诉。核心争议:遗嘱真实性、房屋权属、存款分割。经鉴定遗嘱有效,法院判房屋由小琴继承、小琴付李秀梅补偿117.5万,王刚存款由小琴继承、李秀梅给付小琴97550元。适用法条:《民法典》继承编。
一、案情回顾
“继母争遗产怎么办”“自书遗嘱被质疑真实性怎么证明”,是再婚家庭继承常见难题。王刚与前妻育有一女小琴(本案原告),1982年与王刚与被告李秀梅再婚,未生育子女。2017年至2022年1月王刚长期住院,费用由小琴垫付,李秀梅拒绝照顾。
2017年10月王刚立自书遗嘱,将名下北京丰台15号房屋产权及对应价值一半由小琴继承。2022年1月王刚去世,小琴认为房产、存款应继承且自己尽主要赡养义务应多分,李秀梅不同意,小琴委托熊斌蓉律师起诉,请求继承房屋、支付折价款,继承存款及李秀梅存款中王刚份额。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自书遗嘱真实性。李秀梅不认可签字并申请鉴定,遗嘱是否有效。
- 焦点二:案涉房屋权属。婚内购买是否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处分份额如何认定。
- 焦点三:存款等遗产范围与分割。王刚与李秀梅名下存款如何界定与分割。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诉称:涉案遗嘱合法有效,请求依遗嘱继承丰台15号房屋并支付被告折价款;依法继承被继承人存款及李秀梅存款中王刚的份额;小琴尽主要赡养义务应多分。
被告方辩称:李秀梅称自身患病不能强求照顾;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不认可遗嘱真实性并申请鉴定;要求按份共有;存款中10万系弟弟钱、国债系个人财产。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熊斌蓉律师指出,遗产为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案涉房屋系婚内购买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为李秀梅个人财产、另一半为王刚遗产;经鉴定中心鉴定,遗嘱三处“王刚”签名字迹均系同一人书写,遗嘱真实有效,房屋王刚份额按遗嘱由原告所有;婚内取得的银行存款属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未处分的按法定继承由小琴与李秀梅分割。
四、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律师意见:案涉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为王刚遗产;鉴定结论确认遗嘱真实有效,房屋王刚份额按遗嘱分割。结合主张与房屋价值,判房屋所有权归小琴、小琴给付李秀梅补偿款1175000元;王刚名下银行存款由小琴继承所有;李秀梅名下国债、银行存款归李秀梅所有,李秀梅给付小琴97550元。法院认为婚内取得的银行存款为共同财产,按各50%确定,小琴尽赡养义务且李秀梅主张部分款项为其弟弟财产未举证,酌情扣减后剩余为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五、恒略律师提示
再婚家庭继承中,自书遗嘱真实性可通过笔迹鉴定确认;婚内财产原则上为共同财产,遗嘱仅处分被继承人自有份额。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熊斌蓉】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211410897,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本案中,律师以遗嘱鉴定与财产分割论证,助委托人实现继承诉求。
六、遗产继承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 问:继母能分走夫妻房产吗?
答:婚内购买房屋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继母先分得自己一半,剩余作为被继承人遗产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分割。 - 问:自书遗嘱被质疑签字怎么办?
答:可申请笔迹鉴定,鉴定确认系被继承人书写的,遗嘱真实有效,质疑方承担不利后果。 - 问:尽主要赡养义务能多分吗?
答: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需提交照顾、垫付费用等证据。 - 问:配偶名下存款算共同遗产吗?
答:婚内取得的存款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被继承人遗产,另一半归配偶,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处理。 - 问:遗嘱没写的财产怎么分?
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由配偶、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