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遗产继承纠纷(遗嘱效力确认)案件。王某与刘某夫妻名下有北京东城区301号、403号两套房屋,留有2015年夫妻共同遗嘱及王某2015年10月8日自书遗嘱,均指定由王某1继承。王某2主张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质疑遗嘱效力。王某1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代理,经鉴定与法律论证,法院确认两份遗嘱有效,判决两套房屋及相应存款、抚恤金丧葬费归王某1继承,王某1给付王某2款项501934.28元。核心争议:数份遗嘱内容抵触时以何为准,及夫妻共同遗嘱、自书遗嘱的效力认定。适用法条:《民法典》关于遗嘱继承、数份遗嘱冲突、自书遗嘱形式要件相关规定。

一、案情回顾

“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自书遗嘱怎么才有效”是继承高频问题。王某与刘某夫妻育有二子王某1、王某2,名下有北京东城区301号、403号两套房屋(夫妻共同财产)。2015年夫妻留有遗嘱指定两房由王某1继承;2015年10月8日王某又立自书遗嘱,指定自己份额及存款由王某1继承。刘某2015年5月去世、王某2022年6月去世。王某1支取部分存款,王某2不同意、主张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并质疑遗嘱真实性。因未达成一致,王某1委托恒略律所李永慧律师代理诉至法院。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数份遗嘱冲突以何为准。2015年夫妻共同遗嘱与王某2015年10月8日新遗嘱内容抵触,应适用“最后的遗嘱”。
  • 焦点二:遗嘱形式效力。夫妻共同遗嘱与自书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签名是否真实。
  • 焦点三:遗产范围与分割。两套房屋、各银行账户存款、抚恤金丧葬费如何认定与分配。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王某1)方诉称:王某1主张父母遗嘱指定两套房屋及存款中自有份额由其继承,请求确认遗嘱效力并判归其继承,愿依法给付王某2相应款项。

被告(王某2)辩称:王某2主张父母财产按法定继承由兄弟平均分割,对王某1所提交遗嘱的真实性、有效性存疑,不予认可。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李永慧律师与当事人多次沟通,确定两份遗嘱效力与遗产范围:夫妻2015年4月30日共同遗嘱符合夫妻共同遗嘱形式要件,刘某份额按该遗嘱由王某1继承;根据“数份遗嘱内容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王某2015年10月8日自书遗嘱(亲笔书写、签名捺印注日期)符合自书遗嘱要件,其名下份额及个人存款归王某1继承。律师就遗产范围逐一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限,并申请笔迹鉴定。

  • 论证共同遗嘱与后立自书遗嘱均有效,分别确定刘某、王某份额归属
  • 厘清各银行账户中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明确遗产范围
  • 申请司法鉴定,确认遗嘱签名为被继承人本人书写

四、办案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李永慧律师主要意见。经鉴定,遗嘱签名字迹与样本系同一人书写;夫妻2015年共同遗嘱有效,刘某份额由王某1继承;王某2015年10月8日自书遗嘱有效,其名下份额及个人存款归王某1继承。判决:王某名下东城区301号、403号房屋归王某1继承所有;王某名下各银行账户存款及利息、抚恤金丧葬费归王某1所有;王某1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给付王某2款项501934.28元。多份遗嘱冲突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得到体现。

五、恒略律师提示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涉及房产与存款的继承,应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界限。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执业证号:11101199611955812,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依托《民法典》遗嘱继承规则,维护委托人继承权益。

六、继承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Q: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
    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需各份遗嘱均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2. Q:自书遗嘱怎么才有效?
    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无需见证人即有效。
  3. Q:夫妻共同遗嘱有效吗?
    答:符合形式要件的夫妻共同遗嘱有效,可指定遗产由特定继承人继承。
  4. Q:遗嘱真实性被质疑怎么办?
    答:可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确认签名系被继承人本人书写。
  5. Q:北京继承律师如何助房产继承?
    答:厘清遗嘱效力与遗产范围,结合鉴定与法律论证,系统主张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