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离婚纠纷。刘娜与张宇因理念差异离婚,共同有北京某102号房屋(共同共有)、奔驰轿车(张宇名下)及女儿抚养分歧。刘娜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熊斌蓉律师代理,以调解优先策略,最终达成远超预期的协议:顺利离婚、明确女儿探望权、房屋各占50%并设强制出售条款、奔驰车作价30万归张宇、张宇付刘娜折价款15万(与抚养费抵扣)。适用法条:《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定。

一、案情回顾

“离婚怎么分房产才不吃亏”“对方拖延卖房怎么办”“孩子探望权怎么保障”,是离婚当事人最焦虑的问题。刘娜与张宇婚后育有一女张萌,因生活理念差异产生隔阂走向离婚。刘娜诉求简单:尽快解除婚姻、保障探望权、争取合理财产分割。

但实际远比想象复杂:二人共有北京某102号房屋一套登记共同共有却未明确份额;名下奔驰轿车登记在张宇名下;女儿抚养权与抚养费有分歧。刘娜本打算放弃奔驰车分割只求快速了结,又担心房屋分割后张宇拖延出售权益落空。委托熊斌蓉律师后,纠纷通过调解圆满解决,结果远超预期。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与分割方式。房屋未明确份额、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如何公平分割。
  • 焦点二:子女抚养与探望权保障。抚养权、抚养费金额及探望安排。
  • 焦点三:协议可执行性。如何避免对方拖延出售导致权益悬空。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诉称:刘娜核心需求为高效解除婚姻、明确女儿探望权、确保财产分割可执行,最初甚至愿放弃车辆分割。

被告方立场:双方就房屋、车辆、抚养费存在分歧,需通过调解确定具体方案。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熊斌蓉律师制定“以调解为优先、以法律为后盾”策略,抓住核心需求精准博弈:车辆方面,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定提出“车辆作价30万元归张宇、付刘娜15万折价款”,并与抚养费抵扣;房屋方面,明确各占50%产权、调解书生效后30日内挂牌出售、互不配合则刘娜可申请强制拍卖、设立售房款共管账户,彻底堵住执行漏洞。

四、办案结果

经法院主持,双方确认调解协议:一、刘娜与张宇离婚;二、婚生女张萌由张宇抚养,刘娜支付18周岁前抚养费20万元,其中1.5万元与车辆折价款折抵,剩余5万元待房屋出售后折抵;三、刘娜每周探望张萌一次;四、北京某102号房屋双方各占50%份额,互相协助30日内挂牌出售,不配合则刘娜可申请强制拍卖,售房款扣除费用后各得50%并设共管账户;五、奔驰车归张宇所有,张宇支付刘娜车辆折价款15万元。当事人满意度远超预期。

五、恒略律师提示

离婚调解既能减少对抗、灵活实现权益,也对子女影响更小,但前提是“权益不缩水”,协议须严谨可执行。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熊斌蓉】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211410897,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本案中,律师以专业评估与调解技巧,为当事人争取到远超预期的财产与子女权益。

六、离婚纠纷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问:共同共有房屋没写份额怎么分?
    答:一般按共同共有各占50%处理,可协商具体比例,调解或判决明确份额后便于执行。
  2. 问:对方拖延卖房怎么办?
    答:可在协议中设强制出售与配合义务条款,约定不配合则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拍卖,保障权益兑现。
  3. 问: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也算共同财产吗?
    答:婚姻期间购买且无特别约定的,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享有相应份额,可折价补偿。
  4. 问:抚养费能和财产折价款抵扣吗?
    答: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利益的,抚养费与车辆折价款等可相互抵扣,法院一般准许。
  5. 问:离婚调解和判决哪个好?
    答:调解减少对抗、灵活可执行、对子女影响小,但须确保权益不缩水、条款具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