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离婚纠纷(家事纠纷)。原告刘莉与被告赵小斌仓促登记结婚,婚后被告多次实施家暴并将原告推下楼梯致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刘莉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田娇艳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婚生子抚养权及抚养费。律师围绕家暴证据、分居事实、子女未满两周岁等核心要点举证,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1084条展开代理。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刘莉直接抚养,赵小斌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并享有每周探视权一次。核心争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数额。适用法条:《民法典》第1079条、第1084条、第1085条。
一、案情回顾
很多当事人在搜索“女方遭家暴怎么离婚”“男方家暴起诉离婚能一次判离吗”“孩子不满两周岁抚养权归谁”“家暴离婚抚养费标准”时,最关心的就是如何既离得成、又保住孩子。本案中,原告刘莉与被告赵小斌通过网络社交软件相识,于2023年初恋爱,同年7月因刘莉意外怀孕,双方仓促于2023年9月登记结婚,但婚后一直未同居且矛盾频发。2024年1月,赵小斌在地铁站公共场所对刘莉实施家暴,导致刘莉指甲受伤流血。同年农历新年期间,双方再次激烈争吵,刘莉不得不吃药保胎。
2024年5月,双方婚生子晨阳出生,但家庭矛盾并未缓解。5月中旬,赵小斌母亲因孩子随母姓等原因将刘莉踢出家族微信群。6月初刘莉月子期间,赵小斌探视时双方争吵,赵小斌动手将刘莉推倒滚下楼梯致伤。鉴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刘莉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田娇艳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婚生子由刘莉抚养并由赵小斌支付抚养费。男方同意离婚,但认为抚养费标准过高。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需证明双方矛盾不可调和、存在多次家暴及长期分居,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 焦点二:抚养权归属。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未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需提交哺乳照顾证据。
- 焦点三:抚养费数额争议。需结合被告实际收入、子女需求及当地生活水平综合认定,反驳被告低薪抗辩。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当事人(原告)诉称:刘莉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请求判决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并要求赵小斌支付合理抚养费,同时保障自身及子女权益。
被告(男方)辩称:赵小斌表示同意离婚,但认为原告主张的抚养费标准过高,对数额提出异议。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田娇艳律师接受委托后,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收集了就医记录、受伤照片等关键证据。其一,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医疗证明等,证明赵小斌存在多次家暴行为且双方婚后未共同生活、感情基础薄弱;引用《民法典》第1079条,强调家暴及长期分居符合“感情破裂”法定情形,促使法院一次性判离。其二,抓住“子女未满两周岁”核心依据,提交晨阳出生后由刘莉哺乳喂养、亲自照顾的证据,并论证男方家庭环境不利子女身心健康。其三,针对抚养费争议,通过被告自认“月薪1万元”聊天记录及副业线索,主张其具备更高负担能力,结合北京生活成本论证每月4000元的合理性;最终法院采纳折中方案。其四,尊重被告探望权,同意每周一次日间探视,体现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周全考量。
四、办案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准许刘莉与赵小斌离婚;婚生子晨阳由刘莉直接抚养;赵小斌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直至晨阳年满18周岁;赵小斌享有每周末探望孩子一次的权利,具体时间方式由双方协商。田娇艳律师成功帮助刘莉实现一次判离并争取到孩子抚养权,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及其子女权益。本案援引《民法典》第1079条(诉讼离婚)、第1084条(离婚后子女抚养)、第1085条(抚养费负担)作出裁判。
五、恒略律师提示
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登记离婚增设30天“冷静期”,诉讼离婚中法院对感情破裂标准亦审慎把握。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田娇艳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1381309,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律师提示:面临婚姻纠纷务必保持冷静,及时收集保存家暴报警记录、就医证明、聊天记录等证据;子女抚养权法院从有利于身心健康角度综合判决,未满两周岁原则上随母方生活。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能在复杂程序中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结果。
六、离婚案件常见问题 FAQ
- Q:男方有家暴行为,起诉离婚能一次判离吗?
A:家暴属于法定感情破裂情形,若能提交报警记录、伤情照片、就医证明等证据,法院大概率一次判离。 - Q:孩子不满两周岁,抚养权一定归母亲吗?
A:《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 - Q:对方说收入低、抚养费给不出那么多怎么办?
A:可通过工资流水、聊天自认、副业线索证明其真实收入,法院结合子女需求与当地生活水平酌定。 - Q:离婚冷静期适用于诉讼离婚吗?
A: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受30天冷静期限制,但法院对感情破裂认定审慎。 - Q:对方有家暴,我还能保障探望权吗?
A:抚养权与探望权分离,不直接抚养方享有探望权,可协商具体时间方式,法院亦可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