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村务公开监督行政复议。2025年12月10日,A市XX镇曙光村两位村民杨某1、杨某2因对村务管理中的农业补贴、土地流转、占地补偿、集体收入、工程款项、集体资产处置等存疑,委托代理人通过EMS向曙光村村委会提交《村务公开申请书》,并向XX镇人民政府提交《责令村务公开申请书》,请求镇政府履行监督职责责令村委会公开。镇政府签收后始终未调查处理、未告知结果。二人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张薇律师向A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核心争议:镇政府是否履行监督法定职责。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复议机关责令镇政府60日内依法处理并答复。
一、案情回顾
村民常搜“村务公开怎么申请”“镇政府不监督村委会怎么办”“村务不透明怎么维权”。2025年12月10日,A市XX镇曙光村的两位村民杨某1、杨某2,因对所在村村务管理中的国家农业补贴发放、土地流转及集体资源承包、各项占地补偿款及集体收入、各项收费及工程款项、集体资产处置及重大决策等情况存有疑问,委托代理人通过中国邮政EMS分别向曙光村村民委员会提交《村务公开申请书》,同时向XX镇人民政府提交《责令村务公开申请书》,请求镇政府依法履行对村委会村务公开的监督职责,责令村委会公开相关事项。
尽管邮件显示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两天后签收,但截至提起行政复议之日,镇政府始终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调查核实,未责令村委会履行法定职责,也未向申请人告知相关处理情况。为维护权益,杨某1、杨某2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张薇律师向A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履行监督职责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被申请人是否对《责令村务公开申请书》履行法定职责。需审查其是否调查核实、责令公开并答复申请人。
- 焦点二:村委会不公开是否构成行政不作为。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镇政府负有监督并责令依法公布的职责。
- 焦点三:镇政府抗辩是否成立。镇政府称该区域隶属于前进村委会统一管辖、已履行监督职责,需结合证据判断。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申请人(两位村民)方诉称:申请人主张其为该村常住人口、依法享有村民权利,镇政府作为上级监督机关未对《责令村务公开申请书》调查处理并答复,构成行政不作为,请求确认违法并责令依法处理。
被申请方(镇政府)辩称:称申请人反映的“曙光村”未单独设立村委会,行政建制上隶属前进村委会统一管辖,不存在独立“曙光村村委会”主体;并称已督促前进村委会按月公开栏公示,已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交《提醒函》及每月财务公示资料为证。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张薇律师深知行政诉讼核心在证据与法律适用,首要构建完整证据链,明确争议焦点为被申请人是否履行监督职责。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指出,村委会不及时公布或公布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镇政府反映,有关政府应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律师认为两位申请人依法享有村民权利,曙光村村委会依法负有主动如实公开村务并对申请予以答复的义务,被申请人作为上级监督机关负有监督职责;其逾期未答复构成行政不作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责令村务公开申请书》《村务公开申请书》及邮寄证明,并对镇政府证据逐一质证:指出现场照片为复印件无拍摄时间无法证真、展示内容为经管站财务公开而非申请人申请事项、财务公示材料与本案缺乏关联性。
四、办案结果
复议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四条,申请人已提交要求履职的内容及邮寄凭证,能证明已提出履职申请;而被申请人在复议审理中未提交证据证明对《责令村务公开申请书》进行了调查处理,也未提交向申请人告知调查处理结果的证据。据此,复议机关认定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作出复议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的《责令村务公开申请书》依法作出处理并答复。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张薇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311579912,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注各类民商事、行政及刑事案件的代理,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团队,如需法律帮助可联系本所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
六、村务公开监督案件常见问题 FAQ
- Q:村务不公开向谁反映?
A: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可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由其调查核实并责令村委会依法公布。 - Q:镇政府不处理村务公开申请怎么办?
A:可就镇政府的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违法并责令在期限内依法处理答复。 - Q:申请村务公开要提交什么?
A:准备《村务公开申请书》载明具体公开事项,连同邮寄凭证、签收记录,证明已向村委会及镇政府提出履职申请。 - Q:村委说没独立主体就不公开合法吗?
A:不当然免责。上级监督机关仍应就申请人申请事项调查核实,笼统以建制隶属推脱、未实质处理的,可主张其未履行监督职责。 - Q:复议责令处理后仍不公开能强制执行吗?
A:可凭生效复议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进一步诉讼,持续督促村委会履行公开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