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为行政允诺履行及未登记建筑认定争议案件。当事人卢某某在浙江温州A县前进镇曙光村有证房屋273.64平方米,2010年因省道改建拆除部分并获批加固加层至四层。2020年征收时,镇政府将加固加盖部分仅按违建600元/平方米补偿,并出具保留协商与复议诉讼权利的《其他约定》。当事人自行诉讼一审、二审、再审全部败诉后,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张薇律师维权。通过"双复议并行"及诉讼调解,最终重新认定349.52平方米未登记建筑中110.21平方米第三层视同合法,当事人从近乎零补偿提高到约40万元补偿。
一、案情回顾
被征收人常困惑"未登记建筑能不能拿补偿""征收时加盖部分算违建吗""行政允诺不兑现怎么办"。卢某某在浙江温州A县前进镇曙光村繁荣路154号原有三间两层房屋,1992年7月14日领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132.1平方米),1999年7月15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273.64平方米)。2010年因XX省道改建拆除68.8平方米,因地基安全隐患经申请获批加固并加盖至四层。
2020年案涉房屋再次划入征收范围,卢某某与镇政府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但协议对加固及加盖的四层不予认定,仅以600元/平方米按违建标准补偿,同时镇政府出具《其他约定》,明确卢某某可提交证据说明建房缘由、厘清责任后再协商,并保留行政复议、诉讼权利。此后房屋被全部拆除。卢某某自行提起履行行政允诺职责之诉,一审、二审、再审全部败诉,法院以综合执法局已介入调查为由不予受理。案件陷入僵局后,卢某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张薇律师代理。
二、案件焦点
- 综合执法局立案后长期不实质处理、不告知结果,是否构成程序不作为,原裁判"已介入调查"的理由能否成立。
- 镇政府在《其他约定》中作出的书面行政允诺是否应当恪守履行、对未登记建筑重新调查认定。
- 因政府修路拆房导致地基不安全而获批加固加层的建筑,能否重新调查认定为合法建筑。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双方诉辩:原审法院认为当地综合执法局已介入对争议建筑调查处理,故当事人履职诉求不能成立;镇政府则主张已按违建标准补偿、且补偿款可协商。张薇律师全面复盘原审裁判文书、征收补偿协议、《其他约定》及综合执法局案卷,发现关键突破口:综合执法局在2020年房屋灭失后仅下达一份立案通知书,后续无任何程序、未下达处罚决定书,属"只立案不实质处理"的程序不作为,原审法院"执法机关会正常办结"的前提并未实现。律师据此制定"双复议并行"策略:
第一,针对综合执法局申请确认行政不作为违法。指出其立案后超出法定办案期限(一般60日、复杂案件最多延长30日),仅内部审批终止却始终未对外告知处理结果,程序严重违法。
第二,针对镇政府行政允诺要求履行《其他约定》中的协商、调查认定义务。主张镇政府书面允诺在当事人提交证据说明建房原因后应重新协商,案涉加盖房屋源于政府修路拆房致地基不安全、经申请批准才加固加层,不能简单全部按违建处理,应兑现允诺重新调查认定。
第三,借力听证与诉讼调解。复议听证后综合执法局主动撤销立案并作不予处罚决定;针对镇政府的复议虽被驳回,但程序违法事实已固定,为后续协商谈判奠定基础。律师继而提起诉讼,坚持要求行政机关落实书面允诺、对未登记建筑重新调查认定。
四、办案结果
经多轮沟通博弈,被告镇政府出具对未登记建筑进行认定的通知,2026年9月县人民政府正式出具《卢某某户房屋补偿安置决定告知书》。相关部门经重新调查认定,将349.52平方米未登记建筑中110.21平方米第三层建筑视同合法建筑,剩余部分认定为违法建筑,实现约一半面积认定为合法。结合新合法面积认定,政府出具补偿安置方案,设置市场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套路径,并对2020年腾空后临时安置费差额按不同时间段利率计付利息损失。对比最初近乎零合法补偿的局面,当事人从0补偿直接提高约40万元补偿,最终我方撤诉,实质性维权目标全部实现。本案援引行政允诺相关法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规定。
五、恒略律师提示
"行政允诺不兑现怎么办""未登记建筑能不能拿补偿",行政机关在补偿协议附件中作出的书面允诺属于应当恪守履行的义务,相对人可依法申请履行或复议诉讼维权。执法机关"只立案不处理"的程序不作为亦可成为突破口。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张薇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311579912,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
六、征地拆迁与行政允诺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 问:未登记建筑能不能拿补偿?答:未登记建筑并非一律按违建处理,因历史原因、政府许可或修路等公共利益导致加固加层的,可申请重新调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可视同合法予以补偿。
- 问:行政允诺不兑现怎么办?答:行政机关书面承诺给予利益后形成兑现义务,可依据允诺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履行。
- 问:征收时加盖部分算违建吗?答:经政府批准或因公共利益(如修路拆房致地基不安全)加固加层的,不应简单按违建处理,应结合审批与责任划分认定。
- 问:执法局只立案不处理算违法吗?答:立案后超出法定办案期限且未对外告知处理结果的,构成程序不作为,可申请行政复议确认违法。
- 问:自行诉讼败诉后还能翻案吗?答:可换思路深挖行政机关程序漏洞,借助复议、听证、诉讼调解等组合策略推动重新认定,仍有维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