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迟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自2020年起王某多次借款,2020年9月3日签订《收条》确认欠借款505000元、年利率5%。王某久拖不还,迟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苏本凯律师起诉,请求偿还本金、利息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10000元。被告未出庭,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支持利息及律师费。核心争议:律师费能否由借款人承担。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一、案情回顾

民间借贷中"借钱容易要钱难",当事人常问"借条约定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有效吗""借款人不出庭法院怎么判""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合法"。原告迟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自2020年4月18日起王某因资金周转多次借款,截至2020年9月3日双方签订书面《收条》确认尚欠505000元,约定年利率5%。经多次催要未还,迟某多方咨询后委托苏本凯律师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借贷关系及欠款金额认定。书面《收条》确认欠款505000元,借贷关系清晰。
  • 焦点二:约定年利率5%是否应予支持。该利率未超法定保护上限,依法支持。
  • 焦点三:律师费能否由借款人承担。借条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该约定效力是争议点。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诉称:被告欠款505000元,约定年利率5%,借条另约定若未按时归还,出借人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请求判令王某偿还505000元及利息(暂计34796.58元)、支付律师费10000元、诉讼费由王某承担。

被告辩称:本案被告王某经合法传唤未出庭应诉,未作答辩。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苏本凯律师接受委托后争分夺秒启动代理,分析认为原被告民间借贷关系系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被告未在约定期限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律师对借款数额及利息进行梳理计算,提交借条、收条、借款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发票等证据,主张律师费依约由借款人承担。

四、办案结果

法院认定原被告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支持主张的利息计算方式及律师费,判决如下:一、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505000元及利息(以50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3日起按年利率5%算至实际偿还之日);二、被告支付律师费10000元;案件受理费9297元由被告负担。至此,本金、利息、律师费均由借款人承担。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苏本凯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0375397,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恒略律师温馨提示:出借务必签订借条或借款合同并留存证据;以转账为主,现金交易风险大;借条应写明借款人身份证号、有效地址等,并可视情况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

六、民间借贷纠纷常见问题 FAQ

  1. Q:借条约定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法院支持吗?
    A:支持。若借贷双方明确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
  2. Q:借款人不出庭,法院会判我还钱吗?
    A:会。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审理,原告证据充分的依法支持其诉求。
  3. Q:民间借贷约定年利率5%合法吗?
    A:合法。年利率5%远低于司法保护上限,法院会按约定支持利息。
  4. Q:只有收条没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A:可以,但证明力较弱。最好辅以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形成证据链。
  5. Q:起诉民间借贷要准备什么材料?
    A:准备借条/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催款记录、身份信息及委托材料,必要时提交律师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