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方维权)。原告王某在丈夫安某去世后发现安某向蒋某及其弟转账438400元,主张系借款要求返还。蒋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叶青宇律师代理,辩称双方为雇佣关系、转账系工作支出而非借贷,且安某尚欠蒋某劳务费。法院认定原告仅凭转账记录主张借贷缺乏借贷合意证据,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核心争议:仅凭转账记录能否认定借贷关系。适用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一、案情回顾

被"从天而降的债务"缠上,当事人常搜"被起诉民间借贷但我没借钱怎么办""仅凭转账记录能定借贷吗""继承人能主张死者转账是借款吗"。原告王某与安某系夫妻,安某于2021年2月病故,独女放弃继承。王某发现安某生前向蒋某及其弟转账438400元,认为是借款,将蒋某诉至法院。蒋某辩称与安某系雇主雇员关系,转账因工作需要发生、并非借贷,且双方债务已清偿,遂委托叶青宇律师维权。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合意。原告仅凭转账记录起诉,能否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 焦点二:转账性质是借款还是工作支出。蒋某主张系雇佣关系下的工作往来款项。
  • 焦点三:举证责任分配。原告作为继承人仅凭转账记录起诉,是否完成举证。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诉称:安某生前向蒋某转账438400元系借款,请求蒋某偿还该笔款项,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辩称:蒋某不同意诉求,主张与安某系雇佣关系,转账系工作关系发生而非借贷,且安某生前双方债务已清偿;另指出安某向其转账高达60余万,按原告逻辑安某反欠蒋某款项,安某至今仍欠其劳务费。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叶青宇律师梳理证据后认为,原告作为继承人仅凭转账记录主张债权无事实依据。律师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短信、因工作需要支出的发票收据及转账凭证,证明双方系雇佣关系、转账用于工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即便安某在世起诉,也应就每笔款项性质举证,原告作为继承人仅凭转账记录起诉属事实错误、滥用诉权,应就借贷合意进一步举证。且转账统计显示蒋某向安某转账远超原告主张金额。

四、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叶青宇律师观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六条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成功免除"从天而降的债务"。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叶青宇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910076968,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恒略律师提示:民间借贷成立需具备借贷合意与款项交付两要件;出借人仅凭借转账记录起诉,若被告举证双方非借贷关系,出借人无法进一步举证的,可能因缺乏借贷合意而无法认定借贷关系。

六、民间借贷借贷合意常见问题 FAQ

  1. Q:被起诉民间借贷但我根本没借钱,怎么办?
    A:应积极应诉,收集双方非借贷关系的证据(如雇佣、合作、代付等),证明不存在借贷合意,法院不会仅因转账记录认定借款。
  2. Q:对方仅凭转账记录能定我借钱吗?
    A:不能当然认定。转账记录只证明款项交付,借贷还需借贷合意,被告提出反证后原告须进一步举证。
  3. Q:继承人能主张死者转账是借款吗?
    A:可以起诉,但同样需证明借贷合意,仅凭转账记录难以获得支持。
  4. Q:什么证据能推翻借贷关系?
    A:微信聊天、短信、发票收据、工作安排记录等能证明款项系其他法律关系的证据。
  5. Q:借贷合意到底是什么?
    A:是双方对借款事实的共同认可,借条、口头协议等是其外化表现,是认定借贷关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