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劳动争议纠纷。王某与某能源科技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任运营总监,月薪3万元,后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违法终止劳动关系且未付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王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文品良律师维权。律师采取"以打促谈"策略,在仲裁中主张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赔偿金等,最终双方调解,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调解款10万元。核心争议:违法解除与各项劳动报酬的认定。适用法条: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一、案情回顾

打工人最关心"公司违法辞退怎么赔偿""未休年假工资怎么算""加班费不给能仲裁吗"。北京王某于2021年6月10日与某能源科技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任运营总监,合同期3年,月薪3万元,另有年终绩效6万元。试用期表现良好并转正,但公司因领导层变动认为理念不符,未足额支付工资,并于2021年10月8日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王某周末节假日常被安排加班却无加班费,入职期间也未休年假。王某委托文品良律师维权。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是否违法。未合理合法即通知终止,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 焦点二:工资差额、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认定。多项劳动报酬的计算与举证。
  • 焦点三:以打促谈策略的运用。在证据存在不利因素时,通过仲裁施压促成调解。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申请人(王某)诉称: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违法终止劳动关系、未支付加班费及未休年假工资,请求支付欠付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工资、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经济赔偿金等。

被申请人(公司)立场:公司主张因管理理念不符终止用工,对部分工资及加班主张存在异议。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文品良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证据,发现诸多对王某不利因素(如加班工资、年终奖及公司主动解除证据存在争议)。律师一方面甄选证据,另一方面利用对方未来可能上市融资的背景,与王某沟通在合适时机"以打促谈"。律师整理劳动合同书、试用期考核表、打卡记录、加班参会纪要、谈话录音等关键证据,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各项报酬及赔偿金。疫情封控期间当事人与律师在河北无法出庭,律师积极沟通提交证明,最终仲裁庭同意延期开庭。

四、办案结果

开庭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依照调解协议:一、公司于2022年7月31日前支付王某一次性调解款十万元;二、王某放弃其他申请请求;三、双方均不再向对方主张其他劳动争议权利。本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获赔10万元,对结果非常满意。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文品良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910111365,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恒略律师提示:劳动者应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打卡、加班及沟通记录;公司违法辞退可主张赔偿金,必要时通过"以打促谈"在仲裁诉讼中维护权益。

六、劳动争议劳动纠纷常见问题 FAQ

  1. Q:公司违法辞退我能要多少赔偿?
    A: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通常为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具体结合工作年限与工资计算。
  2. Q:未休年假工资怎么算?
    A:未休年休假的,单位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含正常工资则为另付200%)。
  3. Q:加班费不给能申请仲裁吗?
    A:可以。劳动者可就加班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加班事实证据如打卡、排班、邮件等。
  4. Q:什么是"以打促谈"?
    A:指通过提起仲裁或诉讼形成压力,促使对方在谈判中妥协达成调解,而非为诉讼而诉讼。
  5. Q:仲裁开庭去不了会撤诉吗?
    A:有被视为撤回申请的风险,但遇封控等正当理由,可及时与仲裁庭沟通并提交证明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