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魏女士系北京市朝阳区某楼10号商铺的产权人,2017年4月29日将商铺出租给肖某,租期三年。租赁期满后肖某无意续约且拒不腾房。双方因更换水表发生争执,魏女士丈夫砸坏玻璃门。肖某随后将魏女士诉至法院,称其与丈夫伙同他人打砸店铺,造成门窗、椅子、观赏鱼等损坏,请求赔偿25万元。魏女士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代理。律师结合前案生效判决、派出所出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指出涉案房屋设施本属肖某所有、其拒腾房且从未主张物品受损,层层驳斥其不实诉求。核心争议:魏女士是否实施打砸并造成25万元财产损失、肖某索赔有无证据支撑。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肖某全部诉讼请求。
一、案情回顾
商铺出租后租客赖着不走,房东最常搜的就是"租户到期不腾房怎么办""房东能强行清退租客吗""租客反告房东索赔怎么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怎么举证"。魏女士是北京市朝阳区某楼10号店铺的产权人,2017年4月29日将商铺租给肖某,双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三年。如今租赁时间早已届满,肖某既无续约意愿,对魏女士多次明确要求腾房的通知也置之不理。令魏女士气愤的是,肖某竟一纸诉状将自己告上法庭。事发当天,魏女士与丈夫随同物业前往店铺查看水表、按物业要求更换水表,在现场被肖某及其弟弟阻拦;因遭肖某辱骂,魏女士丈夫一气之下砸坏了玻璃门,但未接触其他物品,事后双方还一同去了派出所。然而事后肖某将魏女士诉至法院,称魏女士及其丈夫伙同他人携带装工具的箱子打砸店铺,造成门窗、椅子、观赏鱼等损坏,请求判令魏女士赔偿涉案财产损失25万元。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魏女士是否实施了打砸并造成25万元财产损失。肖某主张魏女士伙同他人打砸致门窗、椅子、观赏鱼损毁,但该主张与派出所记录、现场情况是否吻合,是认定责任的前提。
- 焦点二:肖某索赔有无有效证据支撑。涉案房屋本属肖某出租给魏女士,设施归肖某所有,且其在派出所时从未提及店内物品受损,微信内容亦与其陈述矛盾,举证责任落在肖某一方。
- 焦点三:前案生效判决与本案的关联。在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肖某已败诉,其在上诉二审中提交本案诉状,如何借生效判决与既有事实反驳其新诉请,是本案突破口。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肖某)方诉称:肖某主张魏女士及其丈夫伙同他人带工具打砸店铺,造成门窗、椅子、观赏鱼等损坏,请求判令魏女士赔偿财产损失25万元。
被告(魏女士)方立场:魏女士认为玻璃门系争执中丈夫一时冲动砸坏,并未触碰其他物品,且肖某索赔的鱼缸、观赏鱼等并非其所损,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作为魏女士的诉讼代理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在代理其与肖某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已获胜诉(法院判肖某给付魏女士房租144750元,二审维持原判),并在该上诉二审审理中梳理出肖某提交的本案诉状。面对纵横交错的案情与时间节点,律师耐心梳理案情、核查细节、整理线索,提出三点核心抗辩:其一,涉案房屋系肖某出租给魏女士,房屋相关设施本就属肖某所有,且2020年8月28日到期后肖某拒绝腾房;其二,双方到派出所时,肖某从未提及店内物品受损;其三,根据肖某发给魏女士的微信内容,可判断其关于鱼及鱼缸为魏女士当场损坏的陈述并非事实。结合上述事实与先前生效判决,律师有条不紊、有理有据地进行答辩与质证,使肖某莫须有的诉求不攻自破。
四、办案结果
法院全面、客观地审查了涉案证据,充分参考各方诉讼意见,结合案件具体案情认为:原告肖某当庭未提交有效证据佐证其诉求,故对其涉案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肖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至此,魏女士在李永慧律师的代理下,成功化解了这起无理索赔,避免了25万元的不当损失。
五、恒略律师提示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原告须就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因果关系提供充分证据。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执业证号:11101199611955812,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律师提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财产受损害,权利人请求赔偿损失的纠纷,赔偿损失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形式之一,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均为损害赔偿。此处所指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是物权受侵权后的损害赔偿,即侵权责任法意义上的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亦可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遇到类似无理索赔,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固定证据、依法抗辩。
六、财产损害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 Q:被租客反告打砸索赔怎么办?
A: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出警记录、现场照片,委托律师调取微信、监控等证据,证明对方主张与事实不符,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 Q: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怎么举证?
A:原告需证明财产归属、损害事实、侵权行为及因果关系,可提供照片、视频、维修票据、鉴定意见等;证据不足将承担败诉风险。 - Q:租户到期不腾房房东能强清吗?
A:不能自行强行清退,应通过诉讼要求腾房并主张占有使用费,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避免激化冲突反被索赔。 - Q:店铺玻璃门被砸要赔多少?
A: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需有维修或重置票据佐证;无证据支持的漫天要价,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Q:租客拒不腾房还能要房租吗?
A:可以,租赁期满后继续占用属无权占有,产权人可参照租金标准主张占有使用费,并通过诉讼一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