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刘某自2013年10月20日入职某环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保洁主管,月工资4000元,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长期拖欠工资。刘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王芳丽律师维权。律师以确认劳动关系为前提,搜集考勤、工资转账、解除通知等证据,仲裁裁决确认劳动关系并支持加班费、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等合计约12万元。核心争议: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加班费及被迫解除经济补偿的认定。适用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一、案情回顾

刘某于2013年10月20日入职某环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保洁主管,月工资4000元,每月月底发放当月工资。入职后保洁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公司拖欠其2013年10月20日至2020年9月20日、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3月7日期间工资,并存在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刘某在职期间未享受带薪年假待遇。2022年3月7日,刘某以保洁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面对“没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单位不认账怎么办”等常见困惑,刘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王芳丽律师代理本案。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双方劳动关系能否确认及存续期间认定。公司否认部分期间劳动关系,需依靠考勤、工资流水等证据链锁定2013年10月20日至2022年3月7日的用工事实。
  • 焦点二: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如何计算。公司称合同被刘某拿走却未能举证,二倍工资差额的起止期间与金额成为争议核心。
  • 焦点三:加班费与被迫解除经济补偿的认定。公司抗辩刘某为多考勤、年假已休,需厘清延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及4000元经济补偿的支付依据。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诉称(当事人方):刘某主张确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延时及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

被告辩称(被申请人立场):保洁公司不认可证据真实性,称与刘某签过劳动合同但被其拿走,刘某因工作压力解除,且存在为多员工多加考勤、年假已休完。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王芳丽律师接案后,明确“确认劳动关系是一切赔偿请求的前提”,梳理关键时间点,搜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快递单、员工考勤表、考勤记录、工资银行及微信转账等关键证据。2022年3月14日代理刘某提出仲裁申请。庭审中针对公司质证意见予以答辩:对微信群聊天记录、考勤表、微信聊天记录真实性认可但不认可证明目的,指出手写考勤为对方单方制作、机打考勤为系统导出且存在漏打卡。最终仲裁委采纳我方观点。

四、办案结果

仲裁委员会确认二〇二〇年十月一日至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令保洁公司支付延时加班费33517元、休息日加班费55540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0482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4000元、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5126.44元、未休年假工资2206.9元,合计约120872元。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仲裁委认为公司未能对证据作出合理解释及举证,刘某请求均符合法律规定且数额不高于法定计算标准,予以支持。

五、恒略律师提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如遇“单位不签合同”“拖欠工资不缴社保”,应及时保留考勤、工资流水、解除通知等证据。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王芳丽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911086939,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

六、劳动仲裁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Q: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A:可凭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微信聊天、解除通知等形成证据链,证明实际用工事实。
  2. Q:单位不签合同要赔多少钱?
    A:自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至满一年前一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最长可主张11个月。
  3. Q: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能要经济补偿吗?
    A:单位未依法缴社保、拖欠工资等情形下,劳动者可被迫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
  4. Q:加班费怎么举证?
    A:由劳动者初步证明加班事实,单位掌握考勤等证据的应提供,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5. Q: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
    A: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