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不能。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2月28日修正)第十九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续订劳动合同再次约定试用期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上限为: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依第八十三条,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标准部分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遇到二次试用期,可在一年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要求改正并主张赔偿金。
一、问题背景与典型场景
常见情形包括:合同到期续签时,公司在新合同里又写「试用期三个月」;内部调岗、换签合同文本时顺带重设试用期;以「观察期」「考察期」「适应期」等名义变相约定试用期;甚至让劳动者先办离职再入职,以「新员工」身份重新起算试用期。不少劳动者以为续签就是重新开始,对再次出现的试用期条款照签,直到转正工资被压低、解除风险重现才意识到问题。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续订合同同样适用,相关维权问题可参考劳动仲裁与工伤赔偿法律服务。
二、关键争议点
争议焦点有四。其一,「同一劳动关系」的边界:续订、续签合同属于同一劳动关系的延续,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劳动者离职后重新入职一般视为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但借假离职、假中断规避法律的,仍有被认定违法的风险。其二,用工主体关联情形:集团公司内换签合同、关联公司轮流用工是否构成「同一用人单位」,需结合人事、财务、业务管理综合判断。其三,赔偿计算: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标准部分的期间计算,期间与工资基数都要固定。其四,试用期工资底线: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分析
冯娜律师代理的12名劳动者案,其中「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与试用期规则直接相关:2025年8月,A有限公司以巡视巡察发现招录手续不规范为由,向张丽、胡菲、刘刚等12名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些员工在职期间均正常提供劳动、接受管理并领取工资,部分还与公司续签了劳动合同。公司在诉讼中主张续签未经内部审批等理由,冯娜律师则提出:续签劳动合同适用双方协商一致原则,内部或上级审批属公司管理流程,不能对抗劳动者合法权益;书面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人社备案并非合同生效要件。仲裁、一审、二审均采纳律师意见,认定公司解除违法、判令继续履行,12名劳动者实现三连胜。该案说明:续订合同是同一劳动关系的延续而非重新开始——正因如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公司借续签、换签之机重设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已经履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冯娜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211562923,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
四、实务建议与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2月28日修正)第十九条(试用期次数与上限)、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标准)、第八十三条(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2008年9月18日施行)关于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行动清单:第一,续订合同时核对是否被再次约定试用期,可当场书面提出异议;第二,保存历次劳动合同、续签协议、岗位变动文件与工资流水;第三,已被二次约定试用期的,核算已履行期间与试用期满月工资,确定赔偿金额;第四,与单位协商改正,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第五,注意一年仲裁时效,详见劳动仲裁与工伤赔偿法律服务。
五、恒略律师提示
违法试用期的赔偿按「超过法定标准部分的期间」计算,已履行多久、转正月工资多少,是金额的两个关键,工资流水要逐月核对。名为「观察期」「考察期」而实质按试用期管理的,同样可能被认定为试用期,名称不影响定性。换签到关联公司的,注意保存工商登记、人事管理、工资发放主体的证据,防止单位以「新单位」抗辩。北京地区办理同类案件时,建议尽早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核算期间与金额,避免协商中被动让步。
六、常见问题解答
Q1:续签合同又被约定试用期,仲裁能赢吗?
有较大把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明确规定;续订、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同一劳动关系的延续,再次约定试用期即属违法约定。劳动者能提供前后两份劳动合同、续签协议等证据,证明用工主体与劳动关系延续的,主张违法约定试用期并请求支付赔偿金,通常能够获得支持。已经履行的违法试用期,用人单位应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超过法定标准的期间支付赔偿金。个案结论以证据与裁判认定为准。
Q2:主张二次试用期赔偿要准备什么证据?
核心是证明「同一劳动关系」与「二次约定试用期」:一是前后签订的劳动合同、续签协议、变更协议,显示劳动关系延续;二是载明试用期条款的合同文本、人事系统截图或录用通知;三是工资流水,用于确定试用期满月工资标准与已履行的试用期期间;四是社保、个税缴纳记录,佐证用工连续性;五是关于续签与试用期的聊天记录、邮件。涉及关联公司换签的,补充工商登记与人事管理证据。材料齐备才能准确计算期间与金额。
Q3:这类争议要花多少钱,赔偿大概怎么算?
劳动仲裁不收费;起诉到法院每件交纳10元受理费,由败诉方负担或按比例分担;律师费由委托人与律所协商确定,无统一政府定价。赔偿方面,违法约定且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标准部分的期间支付赔偿金。例如三年期合同本无违法试用期,续订时又被约定三个月,该三个月即可按转正月工资标准主张。具体金额取决于月工资与违法期间,仲裁前应先行核算。
Q4:二次试用期争议多久能解决?
仲裁庭应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经批准可延长十五日;不服裁决起诉的,一审普通程序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多数案件三至六个月有结果,涉及工资标准或违法期间核算争议的可能拉长。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建议在二次试用期履行期间或届满后尽早申请,避免时效经过导致部分期间无法主张。
Q5:发现单位约定了两次试用期,第一步怎么做?
四步推进:第一,整理两段合同文本与续签记录,确认第二次试用期的起止时间与约定条款;第二,收集工资流水,核算违法期间对应的转正工资标准差额;第三,与单位协商改正,书面提出异议并留存记录;第四,协商不成的,在一年仲裁时效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也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改正。对期间与金额计算没有把握的,尽早委托专业律师核算。
以上问答以北京地区司法实践为主要参考,各地裁判口径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如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早携带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法定时限。→ 劳动仲裁法律服务 · 冯娜律师 ·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开裁判规则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个案的事实、证据与管辖差异可能影响结论,如遇纠纷请及时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