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算。试用期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第二次修正,2013年7月1日施行)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是转正前不计入的例外期,而是工作年限的组成部分:离职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年休假天数、医疗期长短、社保缴费年限的连续计算均包含试用期。对工龄起算有争议的,可在一年仲裁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详见劳动仲裁与工伤赔偿法律服务。
一、问题背景与典型场景
「入职快半年了,公司说补偿从转正起算,对吗?」这是劳动争议咨询中的高频问题。典型场景包括: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离职结算时用人单位按转正日期起算工龄,压缩经济补偿月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公司以试用期不算正式员工为由拒付补偿;还有的把试用期与实习期、见习期混同,影响社保缴费年限与年休假天数的认定。事实上,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试用期就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相关争议的处理路径可参考劳动仲裁与工伤赔偿法律服务。
二、关键争议点
此类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四点。其一,劳动关系建立时点:以实际用工之日为准,而非签订合同之日或转正之日,试用期自然被包含在内。其二,经济补偿的基数与月数:月工资按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月数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折算,试用期长短直接影响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的档位。其三,跨单位工龄合并: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的,原单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单位年限。其四,与社保、年休假、医疗期的联动:试用期内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年休假天数按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医疗期同时考察实际工作年限与本单位工作年限。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分析
冯娜律师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直观展示了工作年限在解除补偿计算中的分量。李某某于2022年11月17日入职北京A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岗位,双方签订期限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6日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工资为基础工资35000元/月加绩效工资5000元/季。2025年3月19日,A公司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92008元。李某某认为公司所谓经济性裁员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属违法解除,且应按入职offer约定支付年度绩效奖金。2025年4月10日,李某某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A公司支付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未休年休假工资18602元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差额91821元;双方均不服,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该案表明: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计算均以工作年限为基础,而工作年限自2022年11月17日用工之日起算,包含6个月试用期;年休假天数也取决于累计工作年限,这正是仲裁裁决未休年休假工资、而公司仅认可3天的分歧所在。法院最终支持了李某某关于年度绩效奖金与违法解除赔偿金差额的主要主张。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冯娜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211562923,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
四、实务建议与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第二次修正,2013年7月1日施行)第七条、第十九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2008年9月18日公布施行)第十条、第二十七条;《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2008年9月18日公布施行)第四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关于医疗期按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施行)第二十七条关于一年仲裁时效的规定。行动清单:第一,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与入职通知,固定用工之日证据;第二,核对工资条与个税缴纳记录,确认补偿基数的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第三,离职结算时自行按满一年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核算补偿月数;第四,发现少算的,先书面提出,不成则在一年内申请仲裁,详见劳动仲裁与工伤赔偿法律服务。
五、恒略律师提示
工龄不是转正后才开始算的内部管理概念,而是有明确法律定义的权利计算基准,缩水工龄直接意味着补偿、年假与医疗期的损失。用人单位以试用期考核未通过、按公司制度从转正起算为由压缩年限的,劳动者可凭工资流水、社保记录与考勤记录主张权益。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拖过期可能丧失胜诉权。北京地区办理同类案件时,建议劳动者尽早携带材料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核算年限与补偿数额。
六、常见问题解答
Q1:试用期算工龄,离职时补偿能要回来吗?
能主张,但需证明实际用工事实与工资标准。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试用期即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按含试用期的年限计算;公司按转正日起算的,属于少算,劳动者可申请仲裁要求补差。能否全额支持,取决于工资流水、社保记录、解除通知等证据是否完整,以及解除行为是否合法,违法解除的还可主张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个案结果以证据与仲裁委、法院认定为准,任何律师都无法单方保证胜败。
Q2:证明试用期应算入工龄,要准备什么证据?
核心材料分四类:一是入职与用工证据,包括劳动合同、offer、入职登记表、转正审批表、考勤与门禁记录;二是工资证据,包括银行流水、工资条、个税缴纳记录,用以确认工龄起算点与补偿基数;三是社保记录,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可印证缴费年限的连续性;四是解除证据,包括解除通知、离职交接单、结算沟通记录。材料应按时间线整理,形成完整链条。
Q3:工龄争议走仲裁要花多少钱?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进入诉讼后,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2007年4月1日施行),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调解或适用简易程序结案的减半收取;申请财产保全的,按标的额分段交纳保全费。律师费由律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常见按件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并无统一政府定价。工龄补差类案件标的额通常不大,可优先尝试协商或调解,成本更低。
Q4:工龄争议一般多久能有结果?
仲裁阶段一般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经批准可延长十五日;对裁决不服起诉的,一审普通程序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工龄争议事实相对清楚,多数案件三个月内可有结果;若涉及工资基数争议需调取银行流水、用人单位注销或下落不明的,周期会拉长。注意一年仲裁时效,尽早启动程序,避免久拖。
Q5:发现公司没把试用期算进工龄,第一步怎么做?
分三步推进:第一,收集并固定证据,重点是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与解除通知;第二,与公司人事或负责人通过书面方式提出补算工龄与补偿差额,保留沟通记录;第三,协商不成的,在一年仲裁时效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涉及金额较大或公司拒绝沟通的,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核算数额、制定策略。
上述解答立足北京地区审判实践整理,其他省市裁判口径或有不同,具体案件请以当地规则与证据情况为准。
如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早携带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法定时限。→ 劳动仲裁法律服务 · 冯娜律师 ·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开裁判规则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个案的事实、证据与管辖差异可能影响结论,如遇纠纷请及时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