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离婚纠纷(涉家暴、财产分割)。刘文文长期遭受王志宏家暴、冷暴力,两次起诉离婚,重审中双方达成调解自愿离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代理原告刘文文,围绕581万余元资金性质、房产保险基金归属、转移财产指控展开代理。核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与分割比例。最终女方公平分得财产,含房产竞价取得、存款保险基金50%分割等。适用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案情回顾

“被家暴了怎么离婚才能分到财产”“对方把钱转给亲戚算转移财产吗”是家暴离婚案件中的高频问题。刘文文与王志宏2011年相识、2015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婚姻存续期间王志宏长期在日本务工,2021年回国后频繁对刘文文实施家庭暴力,报警未能悔改,还常年施加冷暴力。刘文文身心俱疲,2022年11月7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认为感情未破裂驳回;2023年9月她再次起诉,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维权。一审后王志宏上诉,因涉及5812652.36元款项争议裁定撤销发回重审。重审中双方自愿调解离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王志宏承担抚养费,焦点集中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与分割。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580余万元资金性质。王志宏母亲向其转账近581万元,王志宏主张除向刘文文转款34万余元为共同财产外,其余系受母兄委托理财非共同财产。
  • 焦点二:房产、保险及基金归属。王志宏以个人名义购置房产、保险及基金,主张为个人财产。
  • 焦点三:转移财产指控。刘文文质疑被告通过亲属账户转移共同财产,要求分得60%份额。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当事人(原告刘文文)方诉称:被告实施家暴、冷暴力导致感情破裂,应判离;581万元最终转入被告个人账户由其支配,房产保险基金资金源于婚内,应认定为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被告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财产,应少分。

被告(王志宏)方辩称:581万余元资产非共同财产要求不予分割(与其向原告转款34万余元主张为共同财产相矛盾);以个人名义购买房产、保险及基金为个人财产;否认转移。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李永慧律师深入梳理细节提出:资金流向与所有权上,法院查明581万元最终转入王志宏个人账户并由其支配,且王淑芬、王刚主张所有权的诉讼已被驳回,无证据证明款项为他人所有;被告虽主张581万余元非共同财产,却将其中342380元向原告转款并主张为共同财产要求返还,逻辑矛盾。财产购置性质上,被告以个人名义购买房产、保险及基金,但资金源于婚内且双方未采用约定财产制,应视为共同财产。

四、办案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共同财产分割方面,被告名下802000日元、建设银行账户余额292万元、保险及基金等均按50%比例分割,原告共获150.4万元及40.1万日元;房产由原告以75万元竞价取得,需支付被告折价款37.5万元。债务与个人物品上,被告主张的微信转账46000元因用于日常生活不予分割;黄金饰品、香水等具人身专属性归原告所有。刘文文在律师帮助下公平分得离婚财产,漫长离婚纠纷画上相对公正句号。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代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可少分或不分。认定这些行为需充分证据。遇到家暴应及时报警、留存证据,遇财产争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

六、家暴离婚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Q:被家暴了怎么离婚才能分到财产?
    A:及时报警、留存伤情与出警记录,第一次判不离可分居满后再诉;财产分割提交银行流水、房产保险等证据。
  2. Q:对方把钱转给亲戚算转移财产吗?
    A:婚内无正当理由大额转给亲属可能被认定转移共同财产,可主张少分或不分,需举证资金流向。
  3. Q:对方父母转来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A:若最终转入配偶个人账户并支配、无证据证明属他人所有,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 Q:婚前个人名义买的保险离婚分吗?
    A:资金来源于婚内且未约定分别财产的,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5. Q:家暴离婚能要求多分财产吗?
    A:无过错方在分割时可依照顾原则主张多分,并有家暴证据的更易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