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刘建国因“直肠肿物”就诊,A医院无视“息肉样增生”病理结果,误诊癌症并实施三次手术,致其七级伤残、大便失禁、性功能丧失。刘建国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白佳冉律师起诉,申请诉前鉴定锁定过错与90%责任比例,法院判A医院承担90%赔偿责任,各项赔偿合计846701.47元。核心争议:医疗过错认定、责任比例与赔偿金额;适用《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规则。
一、案情回顾
明明只是息肉,医院却当癌症切了大肠,能索赔吗?不少人搜“误诊癌症怎么索赔”“医疗损害鉴定怎么申请”。2023年4月刘建国因便血就诊,肠镜病理明确“(直肠)息肉样增生肠黏膜显慢性炎”、无癌细胞,但A医院仍于5月3日决定直肠癌根治术,未充分告知矛盾,5月4日切除大部分直肠。其后两次手术,一年历经三次手术,致大便失禁、性功能丧失。刘建国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白佳冉律师,将A医院诉至法院,要求承担90%责任、赔偿101万余元。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误诊癌症、手术方式不当、术前告知不充分是否构成过错。
- 焦点二:责任比例认定。原告主张90%,被告主张75%,如何酌定。
- 焦点三:各项赔偿金额合理性。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算标准。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诉称:刘建国主张A医院误诊癌症、手术不当、告知不充分,构成主要过错,要求承担90%责任,赔偿各项损失1011447.37元(含精神抚慰金10万)。
被告辩称:A医院认可“主要原因”但主张责任比例75%;质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及精神抚慰金金额;主张原告超退休年龄不应支持误工费。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白佳冉律师建议并协助申请诉前司法鉴定,明确过错、因果关系、责任比例及“三期”;补充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收入证明,证明原告退休仍工作、月4800元;梳理交通住宿凭证;主张医院过错明显应承担90%责任、10万精神抚慰金合理。
- 申请诉前鉴定,锁定误诊、手术不当、告知不充分之过错
- 举证退休后实际工作收入,反驳超龄不赔误工费
- 逐项论证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合理性
四、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律师核心意见,认定A医院诊疗存在过错、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主要原因,酌情认定承担90%赔偿责任。支持残疾赔偿金532592.64元、医疗费84198.8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910元、护理费45000元、误工费100000元、营养费20000元、交通费3000元、陪护住宿费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合计846701.47元;案件受理费由医院负担11638.37元、鉴定费负担19800元。当事人权益充分保障。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白佳冉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211410897,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律师提示:医疗纠纷关键在于过错与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患者应尽早申请诉前鉴定并完整留存病历、病理报告、费用凭证;退休后仍实际工作的,可凭劳动合同与收入证明主张误工费。
六、医疗损害责任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 Q:误诊导致手术能索赔吗?
A:能。经鉴定医院诊疗存在过错且与损害有因果关系,可主张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 - Q:医疗损害鉴定怎么申请?
A:可在诉前或诉讼中申请司法鉴定,明确过错、因果关系、责任比例及“三期”,是胜诉核心证据。 - Q:退休了还能要误工费吗?
A:能。退休后仍实际劳动并有收入的,凭劳动合同、收入证明可主张误工损失。 - Q: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算?
A:依伤残等级与后果严重程度酌定,本案七级伤残、性功能丧失等判付5万元。 - Q:医院不认高额赔偿怎么办?
A:围绕鉴定报告与证据逐项反驳,由法院依责任比例与法定标准认定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