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郭某与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多期劳动合同,2022年3月9日合同到期后公司通知终止并拒不同意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单方将郭某辞退。郭某申请劳动仲裁获支持后,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代理本案,提交考勤卡、微信聊天记录、录音、视频等证据,证明公司无故辞退。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30099.5元、工资18243.84元、未休年休假工资4785.27元。核心争议:公司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及各项劳动待遇的计算。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一、案情回顾
许多劳动者都会遇到“公司不续签合同还把我辞退怎么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劳动仲裁后公司起诉到法院还能赢吗”这类问题。2010年3月10日,郭某与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酒店)签订期限自2010年3月10日至2013年3月9日的劳动合同书,后于2013年3月10日、2019年1月14日续订至2022年3月9日。xx酒店支付郭某工资至2022年3月9日。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期间实发月平均工资为5203.98元,双方均同意以此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
郭某于2022年3月28日向xx酒店发送《敦促函》,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对方无回应。郭某于2022年4月25日以xx酒店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仲裁于2022年9月19日作出裁决:确认2010年3月10日至2022年6月24日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4785.27元、2022年3月10日至6月24日期间工资18243.84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30099.5元。xx酒店不服仲裁裁决结果提起诉讼,主张实际入职时间为2010年5月,因新冠疫情、酒店楼宇及账户被查封冻结导致经营严重困难,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通知合同于2022年3月9日届满后终止。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公司主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但并未就解除作出明确意思表示,郭某实际提供劳动至2022年6月24日,属无故辞退。
- 焦点二: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各项待遇的计算基数。双方均认可以月平均工资5203.98元为基数核算赔偿金、工资及年假工资。
- 焦点三:公司提交的终止通知是否真实送达。公司称发送终止通知书,但郭某未收到,亦无证据证明,不能作为终止依据。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当事人(劳动者)方诉称:郭某主张公司从未明确表示不续签,双方就补偿进行过商谈未达成一致,公司无故将其辞退,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工资及未休年休假工资。
追诉方(用人单位)立场:xx酒店不服仲裁结果,请求判决不承担各项款项,主张实际入职时间为2010年5月,因疫情及账户冻结经营困难,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通知终止,要求驳回郭某请求。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李永慧律师不同意公司诉讼请求并指出:其一,公司从未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合同,就解除补偿商谈未达成一致,亦未作出明确解除意思表示,郭某实际提供劳动至2022年6月24日,公司无故辞退;律师提交考勤卡、微信聊天记录、录音、视频等证据加以证明。其二,合同到期后郭某发送《敦促函》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主张发送终止通知书但郭某未收到且无证据,郭某各项主张有理有据。
四、办案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了恒略律师意见,判决如下:一、郭某与xx酒店自2010年3月10日至2022年6月24日存在劳动关系;二、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30099.5元;三、公司支付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6月24日工资18243.84元;四、公司支付2020年4月26日至2022年6月24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4785.27元;五、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关于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规定。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执业证号:11101199611955812,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劳动者遇到“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还辞退”的情形,应注意保留考勤、工资流水、沟通记录等证据,及时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长期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以专业、尽责的办案态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劳动争议常见问题 FAQ
- Q: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直接辞退员工违法吗?
A:合同到期若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且公司无合法解除事由单方终止,一般构成违法解除,员工可主张赔偿金。 - Q: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A: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以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准。 - Q:劳动仲裁后公司起诉到法院还能赢吗?
A:可以。仲裁结果非终局,公司起诉后法院重新审理,证据充分仍可获得支持。 - Q:未休年休假工资能要回来吗?
A:可以。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的,应按日工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其中含已付正常工资。 - Q:公司说经营困难就能降薪辞退吗?
A:经营困难并非法定单方解除事由,变更劳动合同须协商一致,否则仍需承担违法解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