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原告饶杰(化名)2019年与被告襄阳市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签订订购合同,以1703236元购得一处房产,已付1303236元,因被告未网签备案、项目停工烂尾、未按约2020年6月1日交房构成违约。原告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吴佳妮律师诉至法院,识破被告篡改房号与无证预售,主张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及利息、支付违约金。法院判决解除预售合同、返还购房款1303235元并按年利率4.35%计息、支付违约金852元。核心争议:合同效力与违约解除。适用法律: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规定。

一、案情回顾

买了预售房却烂尾、拿不到房,购房者常搜“商品房预售合同烂尾怎么办”“开发商五证不全能退房吗”“未网签备案能要求退款吗”“北京房产纠纷律师”。2019年4月27日,被告襄阳市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小镇订购合同书》,将位于襄阳市某001号房产以每平方米11141元出售,总价1703236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支付购房款1303236元,余额40万元按揭。但因被告未进行网签备案、后续手续无法进行、无法贷款,且涉案项目一直停工、有证据显示已烂尾不再施工,被告本应依《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条第一款于2020年6月1日前交房却至今未交,构成违约。原告主张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违约责任,委托恒略律所吴佳妮律师诉至法院。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被告预售是否具备法定许可。对方律师称许可证“过两个月才下来”,暴露无证预售问题。
  • 焦点二:合同解除与房款返还。被告违约逾期交房,原告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款。
  • 焦点三:篡改房号行为的应对。被告私自篡改合同房号,如何“将错就错”实现退款与违约金。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诉称:原告主张解除双方实际履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被告返还已付购房款1303235元并自2019年8月7日起按年利率4.35%计息,另按全部房价款0.05%支付违约金。

被告(开发商)立场:私自篡改合同房号,辩称按篡改后房号履行;后又试图劝原告撤诉继续履行合同。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吴佳妮律师敏锐察觉对方律师“许可证过两个月才下来”的破绽,赴房管局查证确认涉案商品房确无相应许可证;针对被告篡改房号,决定放弃“合同无效”诉求,以对方确定的房号主张解除合同,既拿回房款又主张违约金: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交房构成违约,应按约退还已付房款并计息、支付违约金。

四、办案结果

法院充分采纳吴佳妮律师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购房款1303235元,并自2019年8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按年利率4.35%计息;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852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吴佳妮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011245064,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购房前应查验开发商“五证”,遇烂尾、未网签、无证预售应及时委托律师固定证据、主张解除合同并追索房款本息与违约金。

六、房产买卖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Q:预售楼盘烂尾了能要求退房退款吗?
    A:开发商逾期交房达到约定解除条件或根本违约的,购房者可主张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并请求利息与违约金。
  2. Q:开发商五证不全卖房有效吗?
    A:未取得预售许可等情形可能影响合同效力;购房者可据此主张权利,具体依合同与查证的许可情况确定。
  3. Q:没网签备案能要求退款吗?
    A:未网签导致无法贷款、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作为解除并退款的理由之一。
  4. Q:开发商篡改合同房号怎么办?
    A:可委托律师查证原始信息,选择最有利的路径(如按对方确定房号解除)实现退款与违约追责。
  5. Q:退房后违约金和利息怎么算?
    A:依合同约定,通常返还已付房款并按约利率计息,逾期交房按房价款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