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快递员赵某驾驶无牌摩托与行人刘某事故,刘某死亡、同等责任。一审认定赵某非执行职务,由赵某与A运输公司按50%赔偿、B快递公司连带。赵某不服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田娇艳律师上诉,二审撤销发回重审;重审确认赵某上班途中属履行职务延伸,由A、B公司担责。核心争议:事故发生时赵某是否执行职务行为。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重审再次胜诉,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
一、案情回顾
快递员上班路上撞人公司担责吗,当事人常搜"上班途中肇事算执行职务吗""交通事故发回重审怎么打""挂靠公司连带责任"。赵某系A运输公司快递员,A公司与B快递公司系挂靠关系。2022年10月29日赵某驾无牌摩托与步行刘某事故,刘某11月11日死亡,交通队认定同等责任,车未登记不符标准。抢救费137427.16元,救助基金付134244.1元。二原告(妻张某、子刘某1)诉赵某、A、B,求连带赔偿医疗3183.06、住院补助1300、死亡赔偿金924253、丧葬63768、精神10万,交强险外50%,共638493.56元。一审:赵某上班途中非执行职务,按过错赔偿;A与赵交强险内连带;交强险外各50%;B与A连带。赵某不服委托田娇艳律师上诉,认为应执行职务,二审撤销发回重审。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是否执行职务行为。事故发生时赵某是否处于履行职务延伸状态,责任由谁承担。
- 焦点二:车辆与保险因素。无牌、未买保险、车辆由公司提供,管理责任如何分配。
- 焦点三:赔偿标准与比例。损失计算按何标准、各主体如何担责。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诉称(二原告):二原告坚持诉求,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共计638493.56元。
被告辩称:A公司辩称车辆应停公司、赵某凌晨五点非工作时间非执行职务、车辆无安全隐患、不应赔偿且已付12973.67元;B公司辩称合作非发包、赵某非受益方不应连带,车辆当时无法缴交强险,损失按2022年标准。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田娇艳律师不同意二原告全部诉求,并指出:赵某为A公司员工,上班时间早六点、地点安贞附近,居住单位宿舍F中路某301号,距2.2km、骑三轮车约十分钟,事故5:47与上班时间吻合,应属执行工作任务、履行职务延伸,责任由A、B承担;车辆为A公司提供、宿舍附近为停放地,车辆不符标准及管理失误占比应由A承担,未买保险责任由A、B承担。重审法院确认赵某上班途中履行职务延伸。
四、办案结果
重审法院对"事故发生时赵某在上班途中"予以确认,认为赵某发生交通事故时处于履行职务行为的延伸状态,认定属履行职务,相关法律责任由A运输公司、B快递公司承担。本案在发回重审后再次取得胜诉,还原事实、厘清各主体法律关系与责任,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审此前已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田娇艳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1381309,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认定"执行工作任务"是用人单位担责的前提,应综合名义、外观、时间地点场合、受益人及与单位意志关联判断。提示运输企业:为员工车辆买保险、规范管理,避免"非工作时间"抗辩落空;受害人遇挂靠、职务争议,委托专业律师厘清主体与责任。
六、人身损害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 Q:上班途中肇事算执行职务吗?
A:若时间、路线与上班吻合、为履行工作准备,可认定履行职务延伸,由用人单位担责。 - Q:交通事故发回重审怎么打?
A:聚焦一审事实认定漏洞,补充证据与法律依据,重新厘清主体法律关系与责任比例。 - Q:挂靠公司连带责任怎么定?
A:挂靠关系中,被挂靠方对挂靠车辆事故常被判连带,具体依其与挂靠人关系及过错认定。 - Q:公司车没买保险谁担责?
A:应买而未买交强险的,相关赔偿责难由管理方承担,公司可能因未投保受不利认定。 - Q:同等责任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A: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如50%)由责任方分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