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杨某供货给某建工项目,为结算与商贸公司签《公司挂靠合作协议》,商贸公司收建工款项后仅部分支付,欠17万拒不付;2023年建工再付33万余亦未付。杨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起诉。核心争议:挂靠协议效力、商贸公司应否支付扣除税点后的款项及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一审判决商贸公司付152500元,法定代表人李某(唯一股东、财产混同)连带。
一、案情回顾
挂靠公司收款不付钱怎么办,当事人常搜"挂靠协议有效吗""被挂靠公司欠钱法定代表人连带吗""挂靠经营纠纷怎么起诉"。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杨某向某建工集团铁路项目供山皮石并租车处理运输。2019年2月为结算需以公司名义签约,杨某与商贸公司签2019年7月15日《公司挂靠合作协议》,商贸公司收建工款项后付杨某,杨某付管理费84500给法定代表人李某。商贸公司与建工结算1689094.68元。2022年建工再付商贸26万,商贸仅付杨某9万,余17万拒付;2023年建工再付33万余。杨某多次索要无果,委托李永慧律师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挂靠协议效力。杨某与商贸公司挂靠合作是否合法有效。
- 焦点二:应付金额。建工付款扣除3%税点后商贸应否足额支付杨某。
- 焦点三: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唯一股东财产混同是否连带。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诉称:杨某主张,挂靠协议有效,商贸公司收建工款项后应按约扣税点支付;2022年建工付25万扣3%即7500应付242500、仅付9万,余152500应支付;并申请财产保全保障拿到款项。
被告辩称:商贸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李某经审查由法院依法认定责任。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李永慧律师指出,杨某与商贸公司《公司挂靠合作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依法成立生效,双方应履行;建工将材料款转入商贸账户后,商贸应扣税点交付杨某。2022年1月11日建工付25万,扣3%(7500)应支付242500,商贸仅付9万,故要求支付剩余152500于法有据;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四、办案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恒略律师部分意见:关于剩余33万余元,因建工尚未付商贸公司,该部分诉请不予支持;商贸公司李某系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交付杨某的款项均由其个人账户或微信转账,未举证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应对案涉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依《民法典》《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一、商贸公司五日内给付杨某152500元;二、李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执业证号:11101199611955812,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挂靠经营中,被挂靠公司收款后截留拒付,实际供货人可凭挂靠协议主张付款;唯一股东财产混同的,可主张连带责任。提示实际经营人:挂靠须签明结算与付款节点,保留建工付款凭证,遇截留尽早委托律师起诉并保全。
六、企业商事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 Q:挂靠协议有效吗?
A:不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挂靠合作协议一般认定有效,双方应按约结算付款。 - Q:被挂靠公司欠钱法定代表人连带吗?
A:若法定代表人为唯一股东且个人财产与公司混同、未举证独立,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Q:挂靠经营纠纷怎么起诉?
A:收集挂靠协议、建工结算与付款凭证、转账记录,诉请支付扣税点后款项并申请财产保全。 - Q:建工还没付给商贸能要回吗?
A:通常不能。须待建工实际付款至商贸账户后,再主张扣税点支付,未到账部分法院可能不支持。 - Q:管理费能要回来吗?
A:管理费若已按约支付且协议有效,一般不予返还;争议焦点在被挂靠方截留的结算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