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服务合同纠纷(预付式消费)。当事人张楠在北京A瑜伽有限公司持续消费近一年半,累计支付课程费58850元,又因“美体部门”抽奖活动缴纳34580元(承诺满一年可全额退费或转储值金),合计93430元;2025年4月瑜伽馆未通知突然闭店,课程与美体服务均无法享受且退费无门。张楠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田娇艳律师维权。核心争议:瑜伽馆闭店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及应退金额。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七十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预付费服务规定。法院调解确认分期退费81600元并附逾期强制执行条款。
一、案情回顾
消费者常搜“瑜伽馆闭店怎么退费”“预付卡消费商家跑路钱能要回吗”“办卡后商家消失如何维权”。2023年11月起,张楠出于健身需求陆续在A瑜伽馆办理会员,购买团体课、私教课、小班课等,截至2025年1月12日累计支付课程费用58850元。
2024年底,工作人员告知将成立美体部门,张楠“抽奖”获得体验资格,并承诺缴纳34580元享受美体服务满一年可选择全额退费或转瑜伽储值金;基于对瑜伽馆信任,张楠当即缴纳。然而2025年4月初,瑜伽馆未提前通知任何会员便突然闭店,张楠既无法继续享受服务也无法索要退费。多次沟通无效后,张楠提出核心诉求:要求退还全部未消费费用及美体预付费共计93430元,并找到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田娇艳律师。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瑜伽馆闭店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无正当理由闭店且未补救,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张楠依法享有解除权与退费请求权。
- 焦点二:退费金额如何确定。已消费与未消费部分核算、美体费用性质认定,以及对方履行能力影响调解金额。
- 焦点三:如何保障退费可执行。分期方案须加入逾期强制执行条款,防止对方“赖账”。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当事人(张楠)方诉称:张楠主张瑜伽馆收取费用后未履行义务、突然闭店构成根本违约,请求判令退还全部未消费费用及美体预付费共计93430元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瑜伽馆)方立场:以公司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退费抗辩,并对“美体费用属自愿投资”“已消费部分计算”提出争议。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田娇艳律师制定“证据先行、诉讼施压、调解促执行”策略:指导张楠收集付款截图、转账记录、会员合同、收款收据,以及关于美体退费承诺的微信聊天记录、语音录音、闭店现场照片、其他会员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结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根本违约解除权、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付费规定,明确退费请求法律依据,并预判对方抗辩提前准备反驳。诉讼中与被告多轮沟通,针对资金紧张提出分期支付但须加逾期强制执行条款;结合履行能力与损失,将退费金额调整为81600元以换取稳妥支付。
四、办案结果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双方达成协议:北京A瑜伽有限公司自2025年6月起每月20日前向张楠支付6800元,直至81600元全部付清;若未按期足额支付任一期,张楠可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等规定,调解方案既兼顾维权需求,也为被告预留合理付款周期。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田娇艳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1381309,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注各类民商事、行政及刑事案件的代理,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团队,如需法律帮助可联系本所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
六、服务合同纠纷常见问题 FAQ
- Q:健身房、瑜伽馆突然闭店不退费怎么办?
A:先固定合同、付款凭证、闭店照片及沟通记录,依《民法典》根本违约规定主张解除并退费,协商不成可起诉或调解。 - Q:预付卡没用完能全额退吗?
A:经营者无正当理由停业致合同目的落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还未消费部分;具体金额按实际未履行服务核算。 - Q:商家说“自愿投资”不肯退预付费合法吗?
A:若实质为预付费服务且有退费承诺,商家以“投资”抗辩通常不成立,关键看约定内容与证据。 - Q:调解分期付款怎么防止对方赖账?
A:在调解协议中加入“任一期逾期即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条款,并请求法院出具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力。 - Q:办预付卡前怎么避坑?
A:核实商家营业执照与信用状况,优先选接入第三方资金监管的商家,妥善保管合同与聊天承诺截图,警惕超低价促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