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确认合同无效纠纷。A某为将户口迁入北京,与B某签《婚前及婚后财产落户合同》约定结婚满三年配合落户后离婚,并支付10万元。合同目的未达成,A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王栋律师诉请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10万元。法院认定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破坏户籍制度,属无效,判B某返还7万元、C某返还3万元。适用法条:《民法典》第八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七条。
一、案情回顾
当事人常搜“假结婚落户合同有效吗”“花钱落户没办成钱能退吗”“借婚姻迁户口违法吗”。2020年7月7日,A某经C某介绍与B某签《婚前及婚后财产落户合同》,约定双方履行结婚登记,B某配合A某及孩子落户北京农业户口,结婚满三年配合完成落户后到民政局离婚。A某支付10万元,款项经C某交付。
后因合同目的未达成,A某多次催要无果,委托王栋律师帮助要回款项。律师认为该合同本质是以结婚形式达到迁入北京户口,违背公序良俗、破坏户籍制度,应属无效;合同无效后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故诉请确认合同无效,B某、C某共同返还10万元,诉讼费由其负担。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借婚姻落户合同是否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以结婚为手段迁移户口规避制度。
- 焦点二:款项应如何返还及各方责任。B某、C某各自返还份额。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A某)诉称:合同以结婚形式迁户口违背公序良俗、破坏户籍制度,应属无效;无效后依据合同取得的10万元应返还,B某、C某共同返还。
被告(B某、C某)辩称:主张合同有效或款项不应返还(庭审中未提出有效抗辩依据)。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王栋律师指出,A某与B某约定通过结婚迁入北京户口,本质规避国家户籍制度,违背公序良俗,依《民法典》第八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三条合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C某经手交付3万元、B某取得7万元,应分别返还。
四、办案结果
法院认为,A某与B某合同关系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A某与C某委托合同关系亦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返还。判决:确认A某与B某签订的《婚前及婚后财产落户合同》无效;C某于十日内返还A某3万元;B某于十日内返还A某7万元。依据《民法典》第八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七条。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王栋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910090334,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假结婚落户”等规避户籍制度的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钱款可诉请返还。切勿轻信此类操作,遇款项纠纷应尽早委托专业律师维权。
六、合同效力类常见问题 FAQ
- Q:假结婚落户合同有效吗?
A:以结婚规避户籍制度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自始无效。 - Q:花钱落户没办成钱能退吗?
A:合同无效后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可诉请退回。 - Q:中介经手的款项找谁要?
A:按各自实际取得金额分别返还,可列共同被告。 - Q:什么叫违背公序良俗?
A:损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规避户籍、限购。 - Q: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A: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