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行政赔偿诉讼(征地拆迁),被告为地级市人民政府。原告刘淑芬、张权户2007年翻建房屋,后因F区建设被纳入征收,2021年11月17日在未达成协议、未依法补偿决定下被强拆。原告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吴佳妮律师,先诉确认强拆违法(两审胜诉),再申请国家赔偿并提起赔偿诉讼,主张按强拆时点市场价值赔偿。法院最终判赔满意赔偿款。核心争议:赔偿责任、赔偿标准。适用法条:《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6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一、案情回顾

被征收人常搜“民告官能赢吗”“告市政府行政赔偿怎么打”“违法强拆怎么赔”“强拆赔偿按什么标准”。原告刘淑芬、张权为夫妻。2007年原告户申请原宅基地翻建,审批表载明户主刘淑芬,划拨宅基地121平方米。2009年前后在曙光村三组建房,至2021年11月17日被拆一直未装修居住。

为建设F区,A市政府2010年发布补偿安置办法。原告户房屋在征收批复范围内。2015年测绘房屋814.78平方米,评估总价值1003488元。2017年政府修订办法调整标准。2021年6月,机关称仅121平方米合法、其余超建不纳入;6月18日补充评估176285元。2021年11月17日,被告某市政府在未达成协议、未依法作补偿决定下拆除原告房屋。原告委托经验丰富的吴佳妮律师维权。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强拆行为违法性。未达成协议、未依法补偿决定即强拆是否违法,赔偿责任是否成立。
  • 焦点二:赔偿标准。应否按强拆时点改建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值赔偿,可否恢复原状。
  • 焦点三:损失举证。房屋价值、物品损失、资金占用利息等如何举证认定。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刘淑芬、张权)诉称:请求确认强拆违法,并主张恢复原状或按市场价赔偿房屋损失、赔偿物品损失、资金占用利息等六项诉求。

被告(某市政府)立场:作为强势行政机关,主张其征收与拆除行为合法,不同意按原告主张标准赔偿。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吴佳妮律师制定“夯实违法基础、明确赔偿标准、强化证据支撑”思路。其一,强拆已被两审判决确认违法,依《国家赔偿法》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2025年2月24日申请赔偿,被告逾期未答,遂提赔偿诉讼。其二,要求按强拆时点市场价值赔偿,依《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6条,赔偿不低于强拆时改建或就近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值,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出具报告,疑点利益归于产权人。其三,耗时数月梳理宅基地审批表、村组审核、测绘评估、物品清单等证据,全面主张房屋、物品及利息损失。

四、办案结果

本案系罕见的“民告官”告赢市政府的国家赔偿胜诉。法院在确认强拆违法的基础上,采纳吴佳妮律师关于赔偿标准与证据的意见,认定被告未依法定程序征收与强制搬迁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予原告满意赔偿款,彰显司法公正。本案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三十六条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作出裁判。

五、恒略律师提示

违法强制拆除引发的赔偿,不应低于强拆时改建或就近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值。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吴佳妮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011245064,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律师提示:遇违法强拆,应先诉确认强拆违法固定基础,再申请国家赔偿;赔偿标准可主张市场价值,并注意保存审批、测绘、评估及物品证据,疑点利益归于产权人。

六、行政赔偿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Q:民告官能赢吗?
    A:能。本案即告赢市政府的国家赔偿胜诉,关键在固定违法基础、明确赔偿标准与充分举证。
  2. Q:告市政府行政赔偿怎么打?
    A:先诉确认强拆违法,再申请国家赔偿;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提行政赔偿诉讼主张六项诉求。
  3. Q:违法强拆怎么赔?
    A:依《国家赔偿法》第4、36条,赔偿不低于强拆时改建或就近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值,可参照征收评估办法。
  4. Q:强拆赔偿按什么标准?
    A:以强拆时点有效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为基准,无法恢复原状的以金钱赔偿,疑点利益归于产权人。
  5. Q:强拆物品损失怎么举证?
    A:应保存物品清单、照片、购买凭证等,结合审批测绘评估材料,全面主张房屋、物品及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