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返还)案件。思敏与丈夫王明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明华隐瞒配偶与第三者小影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264142.89元(含8869.1元手链)赠与小影。思敏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熊斌蓉律师提起赠与合同无效之诉,要求第三者返还。法院采纳“赠与无效”主张,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小影七日内返还229549元。核心争议: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赠与行为是否因违背公序良俗与侵犯配偶财产权而无效。适用法条:《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一、案情回顾
“发现老公给第三者转钱能要回来吗”“婚内赠与小三财产怎么追回”是婚姻家事高发咨询。思敏与王明华2010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一女。2021年2月王明华结识第三者小影,小影明知其已婚仍发展不正当关系并不断索要钱款、甚至到思敏工作场所威胁。交往期间王明华将264142.89元(含价值8869.1元手链)擅自赠与小影,款项本为夫妻共同财产。思敏得知后毅然委托恒略律所熊斌蓉律师,向第三者小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婚内擅自赠与的效力。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给第三者,是否因侵犯财产权与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 焦点二:返还数额的认定。赠与总额264142.89元中,应返还的合理部分如何确定。
- 焦点三:第三者抗辩是否成立。小影主张生育子女、共同生活花费等能否抵扣赠与款。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思敏)方诉称:思敏主张王明华在婚内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小影,侵犯其共有权且违背公序良俗,请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要求小影返还受赠财产。
被告(小影)辩称:小影不同意原告诉求,称与王明华生育子女、共同生活有花销,自己也给王明华花过钱;对购买手链的8869.1元表示未收到、不认可。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熊斌蓉律师凭大量类似第三者案件经验,迅速制定策略:小影系婚姻第三者,王明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的行为,既违反夫妻相互忠实原则,又侵犯思敏合法财产权利,赠与应属无效。律师提交充分证据与有力答辩,论证王明华的赠与非日常生活需要、事后未取得追认,属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侵害所有权并违背公序良俗。
- 举证银行、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明赠与事实与金额
- 论证赠与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公序良俗,依法无效
- 反驳小影“共同生活花费抵扣”主张缺乏依据
四、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熊斌蓉律师“赠与无效”主张,认为王明华在婚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小影存在不正当关系,未经思敏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影,明显非日常需要、事后未追认,侵害思敏共有权并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应属无效。最终判决:确认王明华对小影的赠与行为无效;小影于七日内向思敏返还款项229549元。
五、恒略律师提示
法律保护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发现财产被擅自赠与第三者,可依法确认赠与无效并追回。夫妻应互相忠实、尊重与关爱,这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定义务。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熊斌蓉】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211410897,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依托《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与公序良俗规则,为无过错方追回财产。
六、婚姻家事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 Q:发现老公给第三者转钱能要回来吗?
答:婚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因侵犯配偶财产权且违背公序良俗,可诉请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 - Q:婚内赠与小三财产怎么追回?
答:收集转账、聊天等证据,以赠与合同无效为由起诉第三者,请求返还受赠款项。 - Q:第三者说共同生活花费能抵扣吗?
答:第三者主张共同生活花费抵扣赠与款一般缺乏依据,法院通常不予采纳。 - Q:能追回全部赠与款吗?
答:法院在扣除合理争议部分后支持返还,具体数额依证据与金额认定。 - Q:北京婚姻律师何时介入?
答:发现线索后尽早固定证据起诉,能最大化提高追回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