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继承纠纷(分家析产)。北京张大爷父母去世后留有西城、海淀两套房屋及存款,姐弟三人因继承争议诉至法院。张大爷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薛素华律师(与柴雨晴律师共同办案)。律师释明遗嘱效力与多尽赡养、分房贡献,制定“以诉促调”策略,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西城房张大爷继承40%、海淀房继承75%、存款归张大爷,张大爷支付姐妹各35万元,成功多分遗产。
一、案情回顾
继承人常问“自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能多分遗产吗”。家住北京的张大爷,其父亲张伟于2021年11月去世、母亲刘玉芬于2024年2月去世,张大爷还有一个姐姐张淑华、妹妹张淑敏。父母去世后,留有位于北京西城区某202号房屋及海淀区某15号房屋和存款若干。但因遗产继承问题,张大爷姐弟三人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张大爷的姐姐和妹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上述遗产。
恒略律师接到张大爷的委托后,与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案涉西城的202号房屋登记在张伟名下,海淀的15号房屋登记在刘玉芬名下。张大爷告诉我们说,其母亲刘玉芬在生前留有自书遗嘱一份,明确表达了将海淀15号房屋留给张大爷所有,西城房屋由三个子女各继承三分之一。关于西城的202号房产,张大爷认为自己在当初分房时贡献了自己的职工分数有实际贡献,且多尽到了对父母赡养的义务,自己应该多分得遗产份额。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自书遗嘱效力及海淀房屋归属认定。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生效要件,海淀房应归张大爷。
- 焦点二:西城房屋分房贡献与赡养义务的酌定多分。张大爷贡献职工分数、多尽赡养,应多分。
- 焦点三:调解方案与利益最大化。以诉促调,兼顾法理与亲情。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当事人方诉称:依母亲遗嘱海淀房归己、西城房因贡献与赡养应多分。
相对方(姐妹)立场:请求按法定继承处理。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首先案涉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生效要件,刘玉芬在遗嘱中明确表达了其财产分割的意愿,根据遗嘱内容,海淀房屋应归张大爷所有,西城房屋由三个子女各继承三分之一。因涉及刘玉芬无权处分张伟50%的遗产,按照遗嘱意思表示,张大爷取得海淀房屋的3/4、西城房屋的1/3。其次,西城的202号房屋在分房前是公租房,按人均居住面积分配,张大爷贡献了宝贵的2分,在获取该房的过程中有实际贡献;且张大爷在父母生前尽到更多赡养义务,与父母同住。另外张大爷年事已高、老伴患病、有子女需抚养,仅凭退休金难以维持,因此分割遗产时应综合考虑,张大爷应该多分。律师制定“以诉促调”策略,结合法理与亲情促成调解。
四、办案结果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西城的房子由张淑华、张淑敏各自继承30%份额,张大爷继承40%份额;海淀的房子由张淑华、张淑敏各自继承12.5%份额,张大爷继承75%份额;被继承人存款归张大爷所有,张大爷支付张淑敏、张淑华各35万元。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薛素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211769926,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柴雨晴律师共同协助。继承案件应兼顾法理与亲情,专业律师可助委托人继承到合理份额。
六、继承纠纷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 Q:自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A: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一般不要求公证即有效。 - Q: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能多分遗产吗?
A:能。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Q:继承纠纷调解好还是判决好?
A:调解更高效、缓和亲情对抗、可灵活分割,律师常采“以诉促调”策略争取利益最大化。 - Q:分房时的工龄贡献算数吗?
A:在房改房、公房承租转化中,实际出资与工龄、职工分数贡献可作为多分遗产的酌定因素。 - Q:兄弟姐妹争遗产怎么分?
A: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尽义务多的可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