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劳动争议之提成工资纠纷。刘某2009年入职北京某公司,先后任销售、总经理,2021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约定底薪加提成。2018年起提成出现负值滚动计算,离职时为正值但公司恶意拖欠。仲裁仅支持工资差额,刘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陈美娥律师起诉。律师指导取证、发现核算表计算错误,法院采纳三步计算方式,判付2018.1.1-2021.6.30提成440355.18元、2021.7工资差额11500元,共45万余元。
一、案情回顾
不少销售都担心“公司拖欠提成怎么要回来”“提成核算表有错误怎么办”。刘某于2009年3月1日入职北京某公司,先后任销售、总经理职务,并于2021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刘某工资为底薪加提成,计算方式为:已收货款-已付货款-销售项目费用=利润;利润×计提比例=提成总额;提成总额-已发底薪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费用-销售日常费用=实际应发提成数额。
刘某主张2018年之前的提成均正常发放,直到2018年提成出现负值,故需待提成滚动为正值时才可发放,至2021年其离职时提成已为正值,但公司一直未予支付和恶意拖欠劳动报酬。后刘某提起劳动仲裁,但仲裁裁决仅支持了其工资差额的主张。因不服裁决结果,刘某委托恒略律所陈美娥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帮助其维权。
被告北京某公司表示不同意我方的诉讼请求,并称公司现在无法提供提成核算明细表,但主张刘某的提成为滚动计算;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个人及公司负担费用均应在计算提成时扣除;刘某所述的其他部分销售成本是否应予扣除属于审计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问题。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提成滚动计算方式及数额的举证责任。劳动者需提交规章制度、提成方案、核算明细等证明提成存在且数额真实。
- 焦点二:提成核算明细表计算错误的识别。律师发现核算表中多处计算错误,形成案件事实。
- 焦点三:提成与工资差额的核算依据。三步计算方式是否能被法院采纳。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劳动者方诉称:公司拖欠提成及工资差额共45万余元,应支付。
用人单位方辩称:无法提供提成核算明细,主张提成滚动计算,社保公积金等应扣减,部分成本是否扣除属审计问题。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恒略律师第一时间深入了解案情,对当事人可争取的合法利益进行整理分析,全面搜集了劳动合同、2018年至2011年的提成核算明细表、与财务等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社会保险、公积金对账单等证据材料,并发现了提成核算明细表中存在多处计算错误,最终形成案件事实,确定办案策略。
四、办案结果
庭审中,在恒略律师对证据材料的充分准备和准确核算下,法院认为我方主张的提成数额和核算表之间能够互相对应,故法院采纳了我方主张的三步计算方式。最终经法院审理核算,被告应支付刘某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提成440355.18元、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工资差额11500元。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陈美娥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911105336,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工资、提成的发放问题,往往需要进行有力的举证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建议先咨询专业律师制定专门诉讼策略。
六、提成拖欠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 Q:公司拖欠提成怎么要回来?
A:应收集劳动合同、提成方案、核算明细、微信记录、对账单等证据,先仲裁后诉讼,由律师制定举证策略。 - Q:提成核算表有错误怎么办?
A:可委托律师逐项核对,发现计算错误后作为反驳证据提交,法院会据实核算。 - Q:劳动仲裁只支持部分请求能起诉吗?
A:可以。对裁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全面审理。 - Q:销售提成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A:规章制度、业务完成情况、提成绩效方案、提成计算方法、核算明细、工资条等。 - Q:离职后提成还能追讨吗?
A:能。提成属劳动报酬,只要在仲裁时效内且有证据证明确应发放,离职后仍可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