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亲子关系纠纷(欺诈性抚养)。张先生与王女士2009年9月16日登记结婚,2010年2月9日生育一女张某媛,2011年协议离婚,女儿随张先生生活。离婚十二年间张先生及家人全力照顾女儿,王女士从未支付抚养费。2020年12月张先生委托鉴定,2021年1月结论为不支持其为张某媛生物学父亲。张先生深受打击,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陈美娥叶青宇律师维权,诉请确认非亲子关系、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返还抚养费。核心争议:被告是否实施欺诈性抚养、原告精神损害赔偿与抚养费返还能否成立。适用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一、案情回顾

发现抚养多年的孩子并非亲生,很多当事人都会搜“抚养的孩子不是亲生怎么办”“欺诈性抚养能要回抚养费吗”“非亲生女儿抚养费怎么返还”。张先生与王女士经人介绍相识,于2009年9月16日登记结婚,2010年2月9日生育一女张某媛。后双方感情破裂,于2011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随张先生共同生活。离婚后,张先生及家人对女儿生活、学习照顾有加,而王女士从未向张先生支付任何抚养费用,亦未按离婚协议支付孩子开销。2020年12月,张先生委托某检测公司对二人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鉴定;2021年1月鉴定结果显示,不支持张先生为张某媛的生物学父亲。得知结果后张先生深受打击,认为王女士对自己实施了长达12年的欺诈性抚养,造成极大精神痛苦。王女士则辩称张先生完全知情——称当时为符合北京2008年两限房政策(可低于市价60%购房)才登记结婚,孩子开销多由自己支付,离婚后还一次性支付张先生三万元抚养费,故不应赔偿。张先生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主张确认非亲子关系、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返还抚养费。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被告是否对“非亲子关系”构成欺诈性抚养,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能否成立。被告长期隐瞒实情,是否应承担情感欺诈的赔偿责任。
  • 焦点二:原告主张的抚养费返还范围与数额如何认定。十二年抚养投入的返还标准与举证。
  • 焦点三:被告“原告完全知情”的抗辩是否成立,能否免除赔偿责任。该抗辩有无证据支撑。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诉称:张先生诉请确认其与王女士之女张某媛非亲子关系,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返还抚养费。

被告辩称:王女士称张先生对 non亲子关系完全知情,结婚系为两限房政策,孩子花销多由己方支付并曾付三万元抚养费,故不应赔偿。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陈美娥律师、叶青宇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代理工作。经详细了解与分析,律师认为:被告违反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且未将实情如实告知原告,直至双方离婚后近十年原告才得知孩子并非亲生;被告行为严重伤害原告个人感情,造成精神严重创伤,属法律明确禁止,原告作为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之诉,被告理应承担抚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此外,针对被告坚称原告完全知情,律师发现关键细节:被告曾起诉原告要求变更抚养权,在长达三年的诉讼乃至败诉后,被告均未披露非亲生子女情况,此极其有悖常理,进一步印证被告隐瞒实情。

四、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我方律师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及地区经济消费水平支持了原告诉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张某与张某媛不具有亲子关系,张某媛由王某抚养;二、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张某抚养费229666.67元,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亲子关系鉴定费1950元;三、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将张某媛户口从张某户籍中迁出。如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陈美娥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911105336,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叶青宇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910076968,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亲子关系异议之诉中,若未经法院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后续易围绕抚养、继承等产生纠纷。发现子女可能非亲生时,应及时通过合法亲子鉴定固定证据,并在诉讼时效内主张确认非亲子关系、返还抚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

六、亲子关系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Q: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还能要回这些年付的抚养费吗?
    A:可以。若能经鉴定确认不存在亲子关系,且您系受欺诈进行抚养,可诉请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法院会结合抚养年限、当地消费水平等酌定返还数额。
  2. Q:对方说结婚时我就知道孩子不是亲生的,我还能索赔吗?
    A:关键在于举证。若对方无法证明您事先知情,且其长期隐瞒实情、有悖常理(如诉讼中从未披露),法院通常认定构成欺诈性抚养,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3. Q:确认非亲子关系需要做什么鉴定?
    A:一般需通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DNA亲权鉴定),结论是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重要证据,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取证与诉讼。
  4. Q:非亲生子女的抚养权、户口怎么处理?
    A:法院判决确认非亲子关系后,通常会一并处理抚养关系与户口迁移;如本案将子女判由生物学母亲抚养并迁出男方户籍。
  5. Q:欺诈性抚养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判多少?
    A:并无统一标准,法院会综合欺诈时长、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酌定;本案结合十二年抚养事实支持了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