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土地违法查处履职的行政复议案件。张某某系山东省A市XX镇曙光村村民,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村王某某未经批准在其承包地建砖混永久楼房,将农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张某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邱娟律师维权,2025年4月、6月代理向A市自然资源局邮寄《查处申请书》,自规局逾期未答复;律师代理两次行政复议,第一次责令60日内答复,第二次针对自规局以“违反乡村规划”为由将线索移交镇政府、推诿法定职责,复议机关依《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七条认定非法占地属其职责,撤销《违法查处答复书》并责令60日内重新答复。核心争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非法占地行为的独立查处职责。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

一、案情回顾

承包地被邻居强占建房、自然资源局不管,是搜索“承包地被强占建房怎么举报”“自然资源局不履职怎么办”“非法占地谁来查处”的典型情形。张某某系山东省A市XX镇曙光村村民,对案涉地块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村王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张某某承包地建设砖混结构永久楼房,将农用地直接变更为非农建设用地,严重侵害张某某权益。

为维护权益,张某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邱娟律师。律师梳理核心法律问题:本案核心在于“非法占用承包地”并“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严格保护耕地规定,A市自然资源局是查处此类违法行为的法定主体。2025年4月、6月律师代理向自规局邮寄《查处申请书》,自规局逾期迟迟不答复。第一次复议后,2025年10月23日A市政府责令60日内答复;2025年12月12日自规局仅依城乡规划法将线索移交镇政府,律师认为属推诿,再次提起行政复议。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非法占用承包地、农用地非农建设由谁查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否为法定查处主体,能否以违反乡村规划推诿。
  • 焦点二:答复是否履行法定职责。将线索移交镇政府是否构成程序性推诿而非履职处理决定。
  • 焦点三:复议决定的法律效果。撤销答复并责令重新答复能否实质推动查处。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申请人(张某某)方诉称:承包地被非法占用建房,请求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行查处职责,责令停止违法、恢复土地原状。

被申请人(自规局)辩称:已送达答复书并将线索移交XX镇政府,依《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及本地职责清单,案涉行为归镇政府处理,请求驳回复议请求。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邱娟律师提出:

  • 核心在于非法占用承包地、农用地非农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强制性规定,自规局是查处法定主体
  • 即使涉及违反乡村规划,也不影响、更不能替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的独立查处职责,被申请人属推诿法定职责
  • 复议决定已明确要求“作出答复”,该答复应是履职申请的处理决定而非程序性推诿;被申请人行为导致违法状态持续,损害申请人权益

四、办案结果

复议机关认为争议焦点为答复是否履职。依《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检查,并有权对非法占用土地作出责令退还、限期拆除、罚款等处理。申请人举报“非法占用承包地”“农用地非农建设”依法属被申请人职责,其援引《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及本地清单主张归镇政府不当。依《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决定:一、撤销被申请人2025年12月12日《违法查处答复书》;二、责令60日内重新作出答复。自规局不能再“一转了之”,须实质查处并书面告知结果。

五、恒略律师提示

承包地被非法占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有法定查处职责,不得以违反规划为由推诿。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邱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811026953,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律师两次复议精准击破推诿,为当事人扫清维权障碍。

六、土地违法查处常见问题 FAQ

  1. Q:承包地被强占建房怎么举报?
    A:可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邮寄《查处申请书》,要求其依《土地管理法》责令退还、限期拆除、罚款,对不作为可申请行政复议。
  2. Q:自然资源局不履职怎么办?
    A:对逾期未答复或推诿答复的,可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不履职并责令履职。
  3. Q:非法占地谁来查处?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负有监督检查与处理职责,不能仅以违反乡村规划移交乡镇政府了事。
  4. Q:农用地被改成建设用地违法吗?
    A:未经批准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违反《土地管理法》严格保护耕地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查处。
  5. Q:复议责令重新答复后还不查怎么办?
    A:复议决定具法律效力,被申请人须实质查处并书面告知;仍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或继续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