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行政赔偿纠纷。刘淑芬、张权夫妻在陕西某村有宅基地房屋,2007年审批翻建、2009年建成,2021年11月17日被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二人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吴佳妮律师,先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强拆违法(一审、二审均确认),再提行政赔偿诉讼。法院认定强拆违法、赔偿责任成立,参照2017年补偿安置办法重置价上浮45%确定房屋赔偿单价,结合测绘面积814.78平方米,判令被告支付赔偿款1116915.62元及利息。核心争议:赔偿范围与标准、房屋合法性面积认定。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三十六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

一、案情回顾

“房子被违法强拆了,能拿多少赔偿?”这是被征收人最关心的问题,相关词还有“强拆国家赔偿标准”“违法强拆怎么索赔”“屋内物品损失赔不赔”“国家赔偿利息怎么算”。2025年12月,陕西省A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行政赔偿判决书,为刘淑芬、张权老两口的多年维权画上句号。2007年,原告户申请原宅基地翻建,审批表载明户主刘淑芬,成员含丈夫及三孩子,划拨宅基地121平方米;2009年前后原告户建房,至2021年11月17日被拆一直未装修居住。

为建设开发F区,A市政府2010年3月26日发布补偿安置办法,2011年7月发布细则;2011年12月31日陕西省政府批复同意将相关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原告户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因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2015年10月测绘原告户房屋总面积814.78平方米,评估2011年4月11日时点房屋价值1003488元;2017年2月被告发布新修订办法;2021年6月被告称仅121平方米合法、其余超建不纳入,补充评估176285元。2021年11月17日,在未达成补偿协议、未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情况下,被告将原告房屋拆除。

原告委托经验丰富的吴佳妮律师,于2023年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违法;2024年初一审确认违法,被告上诉后被二审驳回、维持原判,为赔偿奠定基石。随后吴律师代理提出行政赔偿申请,被告逾期未决,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原告各项赔偿请求是否成立、被告是否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在强拆已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的前提下,赔偿责任是否成立。
  • 焦点二:赔偿范围与标准如何确定。包括被拆房屋价值赔偿标准、屋内物品损失认定、搬迁与临时安置等费用计算。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刘淑芬、张权)诉称:原告主张案涉房屋非经法定程序征收和强制搬迁,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三项,对原房屋赔偿不应低于强拆时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值,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由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出具报告,本着疑点利益归于产权人原则计算。

被告(市政府)辩称:市政府主张原告房屋仅121平方米有合法审批、其余超建属违建不应全额赔偿;赔偿应适用其发布的征收补偿规定而非周边商品房市场价;物品损失已妥善处置不存在赔偿;否定惩罚性赔偿及部分间接损失。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吴佳妮律师指出,案涉房屋已被强制拆除、原址修建3号楼无法恢复原状,本案系违法强制拆除引发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赔偿不应低于强拆时改建或就近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值,可参考征收评估办法、本着疑点利益归于产权人原则确定标准,法院可摇号确定评估机构出具报告。

四、办案结果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采纳吴律师部分核心观点,认定:赔偿责任成立——生效判决已确认强拆违法,被告应依法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房屋赔偿范围与标准方面,采纳测绘报告确认房屋总面积814.78平方米(砖混592.70㎡、砖木153.49㎡、棚68.59㎡),否定被告仅赔121平方米的意见;标准上,原告房屋属集体宅基地自建房,直接按市场价赔偿依据不足,但为体现对违法强拆的否定性评价,决定参照被告2017年新补偿安置办法“房屋重置价”上浮45%确定赔偿单价(砖混1473.2元/㎡、砖木1305元/㎡),最终房屋主体赔偿款1073470.09元,另酌情支持构筑物赔偿6295.53元;物品等损失酌情支持院场、搅拌机、零星树木及未妥善保管物品损失共24650元;补助费用支持搬迁补助费2500元及搬迁奖励费10000元合计12500元,并支持以赔偿款为基数自强拆之日(2021年11月17日)起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驳回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租金损失等诉请。

判决结果:被告A市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原告张权、刘淑芬赔偿款共计1116915.62元及相应利息;同时原告可在指定期限内取回被告保管的物品。二审维权圆满落幕。

五、恒略律师提示

行政赔偿维权之路漫长复杂,专业律师介入能让当事人少走弯路、切实对抗违法行政行为。遇到“违法强拆怎么索赔”,建议尽早固定房屋面积、物品证据并委托专业征拆律师。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吴佳妮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011245064,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依托《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助当事人拿下111万余元国家赔偿。

六、征地拆迁国家赔偿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Q:违法强拆能拿国家赔偿吗?
    A:能。强拆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后,受害人可提行政赔偿诉讼,本案即在确认违法后获赔111万余元。
  2. Q:国家赔偿按什么标准算房屋价值?
    A:一般不低于强拆时改建或就近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值;集体宅基地自建房可参照补偿安置办法重置价并酌情上浮,本案上浮45%。
  3. Q:屋里被砸坏的东西赔不赔?
    A:赔。强拆致屋内物品损失客观存在的,可酌情支持;建议强拆前录像留证,本案酌情支持2万余元物品损失。
  4. Q:国家赔偿有利息吗?
    A:有。通常以赔偿款为基数,自强拆之日起按LPR计算资金占用利息,本案即支持自2021年11月17日起的利息。
  5. Q:强拆确认违法后多久能拿到赔偿?
    A:需先申请赔偿决定,逾期或不满可提赔偿诉讼;周期较长,专业律师介入能加快进程、提高获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