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行政复议案(违法施工履职申请)。王刚位于南昌曙光村28号的房屋土地2024年底纳入征收,2025年初遭不明身份人员偷拆、强挖,鱼塘树木被毁,且施工单位无证擅建。王刚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宋美娜律师介入,向区城管局邮寄《查处违法施工申请书》被拒收,遂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履职并书面答复。复议机关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责令被申请人在60日内书面答复。核心争议:城管局是否构成行政不作为、是否应履行查处职责。适用法条:《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

一、案情回顾

房子没谈好补偿就被偷拆施工,业主常搜“征收中违法施工怎么查处”“申请查处被拒收算不作为吗”“城管不履行职责能复议吗”。2024年底王刚位于南昌某区曙光村28号的房屋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但至2025年初始终未就补偿达成一致。2025年1月21日一群不明身份人员偷拆房屋、强挖土地,鱼塘被毁、20棵柚子树遭破坏;2月26日强拆再次发生。更让其不安的是,施工单位在原址大兴土木却未见任何文件。王刚意识到施工可能涉嫌违法,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宋美娜律师介入。

律师分析,在未完成补偿情况下强拆且从未出示施工许可证,施工建设严重违反相关法律应被查处。律师协助王刚于2025年4月18日向区城市管理局邮寄《查处违法施工申请书》,请求依法履行查处职责,但城管局无理由拒收,构成不作为。据此律师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区城管局履行查处职责并书面答复。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城管局是否构成行政不作为。邮件被拒收是否等于怠于履职、忽略公民履职申请。
  • 焦点二:施工行为是否应被查处。被申请人辩称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合法,该抗辩能否成立。
  • 焦点三:复议机关能否责令履职答复。规划、建设部门对无证施工有无法定查处职责。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申请人(王刚)方诉称:未完成征收补偿即强拆房屋鱼塘且无证施工,城管局负有查处职责却拒收申请,构成不作为,请求责令履职并书面答复。

被申请人(区城管局)辩称:施工项目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5年施工合法不存在查处基础;邮件退回系收件人名址有误、电话不通,非主观拒收;王刚将邮件未送达等同不作为缺乏依据。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宋美娜律师指出,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划、建设部门有义务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查处;通过申请查处可拖延施工进度、为补偿谈判创造空间。申请人已证明提出履职申请,被申请人应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否则涉嫌怠于履职。

四、办案结果

南昌市人民政府审理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具有法定职责,不应忽视公民履职申请;申请人已证明提出“查处违法施工”的履职申请,被申请人应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否则涉嫌怠于履职。最终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复议机关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书面答复王刚的查处违法施工申请。该结果明确被申请人履职义务,保障王刚知情权与救济权,为后续征收补偿、财产索赔维权奠定程序基础。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宋美娜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511880410,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征收过程中遇违法施工、偷拆强拆,权利人可依法申请主管部门查处;行政机关拒收或拖延答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其履职,以程序手段争取维权空间。

六、征收违法施工查处常见问题 FAQ

  1. Q:征收中违法施工怎么查处?
    A:向规划、建设或城管部门提交《查处违法施工申请书》,要求其依《建筑法》等对无证施工立案查处。
  2. Q:申请查处被拒收算不作为吗?
    A:已证明提出履职申请、机关无理由拒收或逾期不答复的,可认定怠于履职,构成行政不作为。
  3. Q:城管不履行职责能复议吗?
    A: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其在期限内履行查处职责并书面答复。
  4. Q:没谈好补偿就施工合法吗?
    A:施工须取得许可证,且征收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无证擅建及强拆均可能违法。
  5. Q:复议责令履职有什么用?
    A:明确机关履职义务、保障知情权,为后续补偿争议与损失索赔提供程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