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2年4月3日,原告北京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原告)与被告北京某园林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签订《合同书》,由被告承建XX公园内篮球场及乒乓球场塑胶工程,总价款330100元,质保期一年。被告施工出现冒泡、鼓包、厚度不足等问题且拒修。原告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王芳丽律师代理起诉,核心争议为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归属、损失赔偿数额。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50000元。

一、案情回顾

工程质保纠纷常搜“塑胶工程鼓包开裂谁负责”“保修期内施工单位拒修怎么办”“工程质量不达标怎么索赔”。2022年4月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书》,约定由被告承建位于XX公园内的塑胶工程(篮球场及乒乓球场),工程总价款为330100元,费用先付费后施工、质保期一年。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但被告施工过程中涉案工程不断出现冒泡、鼓包问题,边施工边修复,完工后未通知原告验收就离开场地。

2023年2月,原告巡查发现场地出现大量缝隙、鼓包,通知被告维修,被告拒不维修;原告找其他主体查看,发现塑胶厚度不符合约定。被告以不属于质保范围等理由拒绝修复。原告委托恒略律所王芳丽律师代理起诉,诉求判令被告支付维修费用98034元、公证费10000元。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涉案工程质量问题是否系被告施工所致、责任谁担。律师提交公证视频证明厚度不足,被告在保修期内负有保修义务。
  • 焦点二:原告主张的维修费与公证费应否支持及数额。法院结合情况酌定赔偿金额。
  • 焦点三:工程未验收能否视为合格。法院认定被告通知原告后、即便有疫情也应合理验收,未验收视为合格,被告对此负有责任。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诉称(园林景观公司):原告主张被告完工后工程出现大量缝隙、鼓包等质量问题,提交2023年3月于涉案现场取证的公证书(内附视频),证明多处取样测量厚度均未达到合同约定厚度;在保修期内被告负有保修义务却拒修,故诉求被告支付维修费用98034元、公证费10000元。

被告辩称(园林科技公司):被告称取样点位置不合理,相关情况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质保范围,拒绝修复与赔偿。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王芳丽律师与委托人紧密配合,梳理合同与材料,制定诉讼策略。律师认为双方签订的涉案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约付款,被告完工后现场出现大量缝隙等质量问题,应履行修复或赔偿义务;我方提交的经公证视频资料证明多处PU厚度明显低于约定标准,在保修期内被告负有保修义务,拒修情况下应赔偿合理损失。

四、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了恒略律师的部分意见,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50000元。法院认为,涉案工程完工后被告通知了原告,即使存在疫情影响,被告亦应在合理期间验收,但工程迟迟未验收,被告对此负有责任,故涉案工程应依约视为验收合格;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质量问题系被告所致,故对原告主张开裂等问题由被告承担责任的意见不予采信;关于硅PU厚度不足问题,原告提交经公证的视频资料为证,虽被告称取样点不合理,但在保修期内场地多处厚度明显低于约定标准,被告负有保修义务,在不予维修情况下应赔偿合理损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依法酌定为50000元。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王芳丽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911086939,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负有通知验收与保修义务;保修期内出现合同约定标准之下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拒修的,发包人可委托修复并主张合理损失。应注意通过公证、录像等方式固定质量瑕疵证据,并明确取样与检测位置。

六、建设工程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Q:塑胶工程鼓包开裂谁负责?
    A:在保修期内、且经公证等证明厚度或质量低于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负有保修义务,拒修应赔偿合理损失。
  2. Q:保修期内施工单位拒修怎么办?
    A:可委托第三方修复并保留票据,向施工单位主张维修费与合理支出,注意固定质量证据。
  3. Q:工程没验收就视为合格吗?
    A:施工单位通知验收后,发包人未在合理期间验收的,可能被视为验收合格,故应及时组织验收。
  4. Q:工程质量不达标怎么索赔?
    A:提交合同、公证视频、检测报告等证明不达标,主张保修义务与赔偿;法院会结合情况酌定数额。
  5. Q:公证费能要求对方承担吗?
    A:若系为固定质量瑕疵的必要支出且获法院支持的,可在损失赔偿中一并主张,但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