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遗赠纠纷。赵某与徐某1965年结婚、2001年离婚,徐某2022年6月去世留2011年手写遗嘱,将个人财产(房产、存款、股票、基金)赠与赵某。三女儿徐某3支出部分费用,大、二女儿质疑遗嘱伪造、主张法定继承,并要求分割赵某名下财产。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薛素华律师、王芳丽律师代理,经鉴定遗嘱系徐某所写,法院判徐某遗产(东城房屋、银行存款、证券资产)由赵某全部继承。核心争议:遗嘱真实性、遗赠六十日内接受、离婚配偶财产析出;适用法条:《民法典》继承编关于自书遗嘱、受遗赠规定。

一、案情回顾

离婚多年前夫立遗嘱把房产给你,他子女不认怎么办,是遗赠纠纷典型场景。赵某与徐某1965年登记结婚、育有三女,2001年协议离婚,徐某未再婚,2022年6月6日去世。徐某去世后三女儿支出丧葬费,赵某清理遗物发现2011年4月20日手写遗嘱,载明个人财产赠与“孩子的母亲赵某”。赵某表示接受遗赠,但大、二女儿认为遗嘱系伪造、主张法定继承并要求析出赵某名下财产。三女儿同意母亲诉求。经申请,鉴定机构出具意见证遗嘱正文、落款均系徐某所写。赵某遂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薛素华律师、王芳丽律师诉讼。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手写遗嘱真实性。大、二女儿主张伪造,鉴定能否确认系徐某亲笔书写。
  • 焦点二:遗赠接受与性质。赵某与徐某已离婚,遗嘱实为遗赠,是否在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
  • 焦点三:赵某名下财产是否析出。徐某子女要求分割赵某名下财产有无依据。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赵某)诉称:主张徐某自书遗嘱合法有效,徐某遗产含东城房屋、银行存款、证券资产,应由其全部继承;抚恤金等由尽孝的三女儿取得。

被告(徐某一、二女儿)立场:对遗嘱不予认可、主张伪造,要求三女儿平均分割遗产,并认为赵某与徐某同居、其名下财产应析出一半作为徐某遗产。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律师明确遗产范围(死亡时遗留个人合法财产);指出徐某亲笔遗嘱符合自书遗嘱法定要件,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赵某微信记录及起诉时间证明确已接受,故按遗赠由赵某全部继承。律师举证赵某与徐某已离婚,徐某子女要求分割赵某名下财产无据,法院不予采信。

  • 申请笔迹鉴定确认遗嘱系徐某亲笔书写
  • 依据微信与起诉时间证赵某在六十日内接受遗赠
  • 论证离婚配偶名下财产不属遗产,驳回析出主张

四、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恒略律师意见,认定徐某名下银行卡余额、股票、诉争房屋系遗产,因赵某与徐某已离婚,对徐某子女要求分割赵某名下财产不予采信。最终判决:徐某遗产包括北京东城区一套房屋、工商银行三账户余额及利息、XX证券账号内资产总额,由赵某全部继承;徐某名下一次性抚恤金529813.2元、丧葬费122928元、遗属六个月生活补助61464元、特别抚恤金94824元由徐某3取得,徐某3向徐某1、徐某2分别支付折价款184549.3元,赵某支付折价款119125元。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薛素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211769926,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王芳丽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911086939,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律师提示:遗嘱继承人限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配偶已离婚则遗嘱实为遗赠,受遗赠人须自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明确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对遗嘱真实性有争议可申请笔迹鉴定。涉及房产、股票等遗产建议由专业律师梳理范围、固定接受表示证据。

六、遗赠纠纷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Q:离婚了前夫遗嘱把房给我,算继承还是遗赠?
    A:算遗赠。遗嘱继承人须为法定继承人,离婚配偶不在此列,故属遗赠,须在六十日内明确表示接受。
  2. Q:受遗赠必须在多久内表态?
    A: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表示,到期未表示视为放弃,本案赵某及时表态获支持。
  3. Q:子女说遗嘱是伪造的怎么办?
    A:可申请笔迹鉴定。本案经鉴定遗嘱系被继承人亲笔书写,伪造主张未获支持。
  4. Q:遗赠能拿到存款和股票吗?
    A:能。个人合法财产含房产、存款、证券等,本案均由受遗赠人全部继承。
  5. Q:抚恤金算不算遗产?
    A:不算。抚恤金等死亡后产生,不属遗产,一般结合赡养情况在近亲属间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