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纠纷。年过六旬的刘淑芬因YC至PL高速铁路(F段)项目涉及自家土地,2025年5月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文品良律师团队向H市政府申请公开七项信息,核心为征地公告与上级政府征地批复。H市政府对两项关键信息以"国家秘密""信息不存在"拒绝。律师代理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采纳律师观点,认定"涉密"答复证据不足,撤销该部分答复并责令20个工作日内重新答复。核心争议:国家秘密认定与信息不存在答复的合法性。适用法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一、案情回顾

实践中,部分行政机关常以"国家秘密"为借口拒绝公开征地信息,被征收人想知道"征地批文能公开吗""政府说信息不存在能复议吗"。2025年5月,年过六旬的刘淑芬因YC至PL高速铁路(F段)项目建设涉及自家土地,为明晰征收合法性、保障权益,委托我所文品良律师团队向H市人民政府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包括项目征地公告、上级政府征地批复、补偿安置方案等七项关键政府信息。

同年7月,H市政府作出答复:对最关键的两项"上级政府征地批复"直接以"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征收土地公告"则称因项目仍在履行报批手续、信息不存在。律师认为答复不完整且错误、侵犯知情权,遂向当地A自治州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上述两项答复并责令限期公开或书面说明。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上级政府征地批复被认定为国家秘密是否有充分证据。未提交密级标识、保密期限或合法证明材料的,答复应认定证据不足。
  • 焦点二:征收土地公告"信息不存在"答复是否合法合理。是否说明了信息生成的法定前提与获取途径。
  • 焦点三:复议机关对两项答复的处理结论。争议焦点为前两项答复是否合法,决定撤销或维持。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申请人(刘淑芬)方诉称:H市政府对征地批复与征收公告两项关键信息的答复不完整且错误,侵犯其知情权,请求撤销并责令依法公开或说明。

被申请人(H市政府)方立场:上级征地批复属国家秘密不予公开;征收土地公告因项目报批中故信息不存在。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文品良律师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整理公开范围、程序及不予公开法定情形,主张:

  • 第二项称上级征地批复为国家秘密却未提供证据和具体密级,依相关法律国家秘密确定须有法定程序,构成滥用职权、侵犯知情权。
  • 第一项称征收土地公告因报批中故信息不存在,但该公告生成具法定性与必然性,被申请人未说明具体生成时间与获取途径,答复过于笼统缺乏合理性。
  • 综上,不予公开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请求复议机关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四、办案结果

A自治州人民政府受理后全面审查,采纳了文品良律师的核心法律意见。关于征收土地公告:项目建设用地正在报批、尚未取得批复文件,该项答复并无不当。关于上级政府征地批复:复议机关指出H市政府主张批复为国家秘密,却未提交任何密级标识、保密期限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无法证实确属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政机关以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必须提供充分证据。因此该部分答复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复议机关决定:撤销H市政府X政依复〔2025〕X3号答复书中第二项申请内容的答复,并责令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针对第二项申请内容重新作出答复。

五、恒略律师提示

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文品良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910111365,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律师提示:申请政府信息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重要权利,行政机关以国家秘密拒绝公开须举证;遇推诿或错误答复,可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护知情权,避免延误后续维权程序。

六、征地信息公开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Q:政府答复说征地批文是国家秘密,我能复议吗?
    A:可以。若行政机关未提交密级标识、保密期限或涉密鉴定材料证明信息确已依法定密,该答复证据不足,可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并责令重答。
  2. Q:申请公开征收公告被告知信息不存在,合理吗?
    A:征收公告以收到批准文件为法定生成前提,若仅笼统称报批中而未说明生成时间与途径,答复缺乏合理性,可复议要求重新处理。
  3. Q: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不公开?
    A: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定情形可不予公开,但须有证据支撑;并非所有"敏感"信息都能拒公开。
  4. Q:复议撤销不当答复后,政府多久要重新答复?
    A:本案复议机关责令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针对原申请内容重新作出答复,与一般信息公开答复期限一致。
  5. Q:被征收人怎样合法拿到征地批文和补偿方案?
    A:可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政府及其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公开,对不合法答复及时复议或诉讼,并保留邮寄凭证与签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