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来自石家庄的租客小宋与房东刘某就北京海淀区某301号房屋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押金16667元。租期届满后刘某拒不退还押金,并反诉要求赔偿21913.4元。小宋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贠航律师提起诉讼。律师主张依约结算后剩余押金应退还,并指出设施维修义务在房东、双方已完成交接。法院驳回刘某反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判令刘某七日内返还押金16667元,诉讼费由刘某负担。核心争议:押金应否退还及反诉赔偿能否成立。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一、案情回顾

在外打拼租房,大家常搜"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房东不退押金怎么起诉""租客房东反诉损坏怎么应对"。2019年5月,小宋通过中介与刘某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租期自2019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7日,押金及月租金均为16667元;后续续租一年,月租金降为15833元。合同到期后再续租两月,2021年7月初因续租未达成一致,约定7月27日交验,后因打扫、门卡交接延至2021年8月4日完成全部交接手续,刘某仍拒不退还押金。

无奈之下,小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贠航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恒略律师指出,依《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或解除后双方应结算押金,结算后剩余部分应退还;小宋不存在需结算的租金、违约赔偿等费用,故刘某应退还押金16667元。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租赁合同期满后押金应否退还。小宋主张无欠费、无违约,押金应全额退还;争议在于房东能否以设施损坏抵扣。
  • 焦点二:刘某反诉赔偿21913.4元能否成立。刘某称房屋床垫、灯、壁纸、大理石台面损坏及未结清费用,主张抵扣押金并实际赔偿,焦点在举证责任。
  • 焦点三:交接完成后的费用与责任归属。双方8月4日才完成交接,此前延宕系刘某原因,焦点在交接后费用应由谁承担。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租客)方诉称:小宋主张依合同租赁期满应结算退还押金16667元,其已结清全部费用、无违约赔偿,要求刘某返还押金。

被告(房东)立场:刘某不同意诉求,称双方未结清水电费,床垫、灯、壁纸、大理石台面存在损坏,提出反诉要求小宋赔偿损失21913.4元、抵扣押金16667元、实际赔偿5246.73元并支付利息。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贠航律师针对反诉明确表示不同意全部反诉请求并指出:第一,合同约定相关设施设备维修义务在刘某,双方已完成交接,交接后费用应由刘某自行承担,小宋无赔付义务;第二,小宋2021年7月27日已搬离,因刘某原因延至8月4日才完成交接,小宋已结清费用,刘某后续污蔑其毁坏设施、偷取床垫,有微信记录等证据佐证。

四、办案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宋已按期腾退涉案房屋且不存在欠付水、电、燃气费情形,刘某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房屋维修事实,不足以证明包括墙纸在内的物品受损系小宋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所致,故对刘某反诉请求均不予支持。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刘某在七日内向小宋返还押金16667元;本案诉讼费由刘某负担。

五、恒略律师提示

租房押金纠纷关系普通租客切身利益。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贠航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0286151,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提示:出租人不退押金,可先协商、再寻求第三方调解或监管机构帮助,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标的额较小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对方不愿调解一般三个月左右出结果。平时务必妥善保管租房合同、转账记录、水电费缴费记录、交接单与报修记录等证据。

六、租房押金纠纷常见问题 FAQ

  1. Q: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起诉?
    A:收集合同、押金转账、交接单、费用结清凭证,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标的额小一般走简易程序。
  2. Q:房东说东西坏了扣押金合理吗?
    A:不合理。房东须举证证明损坏系租客不当使用造成;正常损耗及合同约属房东维修义务的,不能抵扣押金。
  3. Q:租客房东反诉索赔能成立吗?
    A:取决于证据。房东需证明物品受损与租客有因果关系,仅证明维修事实不足以支持赔偿,本案反诉即被驳回。
  4. Q:没签书面租房合同押金还能要回吗?
    A:可以。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租赁关系及押金支付的,仍可主张返还。
  5. Q:退房交接要注意什么才能拿回押金?
    A:退房时与房东共同验房、签署交接单并拍照留证,结清水电燃气费,保留凭证以防房东事后主张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