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仲裁案。2018年陈某与广州A时尚服饰签《XX定制合作协议》,付保证金3万,2019年退店后公司未退未使用货款及保证金。陈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王芳丽律师仲裁,请求返还保证金3万、货款20843元、律师费5000元及仲裁费。核心争议:申请人是否违约、拖欠货款数额、律师费承担。仲裁庭认可律师观点,全盘支持诉求。适用法条:《合同法》相关条款。
一、案情回顾
“加盟退店保证金要不回怎么办”“特许经营终止后货款能追吗”,是被特许人常见困扰。2018年11月12日,陈某与广州A时尚服饰公司签《XX定制合作协议》,在合肥B购物中心经营其服装配件,期限3年。陈某付加盟运营保证金3万元,协议约定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解决。
2019年7月陈某退店,被申请人至今未退未使用货款及保证金。陈某委托王芳丽律师提起仲裁:一、返还保证金3万元;二、返还货款20843元;三、支付律师费5000元;四、承担仲裁费。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申请人是否违约。被申请人称租赁低于3年属违约、无权退款。
- 焦点二:拖欠货款数额。微信短信邮件书面协商确定的20843元是否成立。
- 焦点三:律师费与仲裁费承担。维权合理费用能否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申请人(陈某)诉称:请求返还保证金3万、货款20843元、律师费5000元并由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
被申请人方辩称:称协议约定专卖店租赁不低于3年(低于需书面同意),申请人属违约,请求驳回。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王芳丽律师指出,合作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双方认可申请人已付保证金3万;通过微信短信邮件书面方式协商确定拖欠货款20843元;虽约定履行期3年,但申请人与商铺出租方终止租赁时被申请人知晓,且租赁合同解除后双方一直协商终止后保证金问题,被申请人从未主张违约、多次确认退款。依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应返还保证金3万及货款、律师费、仲裁费。
四、办案结果
仲裁中,被申请人对我方证据不予认可,经仲裁委审理认为我方证据与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密切联系、具有关联性。仲裁庭充分认可恒略律师观点,全盘支持我方诉求。依《合同法》相关规定裁决:一、被申请人退还保证金3万元和货款20843元;二、补偿申请人律师费5000元;三、本案受理费2784元、处理费3000元,仲裁费共5784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预缴,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委托人成功拿回保证金、货款及律师费。
五、恒略律师提示
特许经营终止后,被特许人可依法追回未使用保证金与货款;签约时应注意租赁期限等条款,留存协商退货退款证据。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王芳丽】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911086939,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本案中,律师以协商证据链反驳违约抗辩,仲裁全胜。
六、特许经营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 问:加盟退店保证金要不回怎么办?
答:可依据合同与终止后协商证据,申请仲裁或起诉要求返还保证金及未使用货款。 - 问:特许经营终止后货款能追吗?
答:能。双方书面或电子方式确认拖欠货款数额的,可主张返还,证据充分即获支持。 - 问:对方说租赁期不够算违约吗?
答:若终止租赁时特许人知晓且一直协商退款、从未主张违约的,其违约抗辩通常不被采信。 - 问:维权律师费谁出?
答:仲裁庭认定的合理维权律师费,可裁由违约方补偿,本案即支持5000元。 - 问:特许经营争议去哪解决?
答:依协议有效仲裁条款,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委审理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