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行政复议案。A县晨光化肥销售有限公司位于B镇曙光村,2025年1月23日收到B镇政府《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要求三日内拆除。公司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郄超丽律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定镇政府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撤销限拆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核心争议:限拆决定作出前是否依法调查告知、建筑是否确属违建。适用法条:《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

一、案情回顾

"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怎么办""镇政府没调查就下限拆决定合法吗""限拆决定能被复议撤销吗",是企业与农户高频疑问。A县晨光化肥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当地农业生产化肥销售,在物资供应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2025年1月23日,晨光公司突然收到A县B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要求收到之日起三日内拆除相关建筑物,否则强行拆除。晨光公司察觉权益受损,委托郄超丽律师代理。

晨光公司位于A县B镇曙光村,其地块及房屋可能已被纳入某项目征收范畴,但尚未收到任何征收文件,也未就补偿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在此情况下,B镇政府未充分沟通、未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便作出限拆决定。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程序合法性。B镇政府作出限拆决定前是否依法履行调查、告知义务,是否保障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 焦点二:事实认定。涉案建筑是否确属违法建设,镇政府是否充分举证。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申请人(晨光公司)主张:镇政府的决定书存在诸多违法之处,请求确认违法并予以撤销,依法审查。

被申请人(B镇政府)辩称:调查程序合规——2024年11月已询问法定代表人及合伙人(因翟某撕毁笔录、辱骂致调查受阻),后续已送达《调查通知书》履行告知;法律依据充分——依1992年用地文件及2016年规划批复,地块后续建筑未经审批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限拆合法。镇政府提交《乡镇企(事)业建设用地申请书》及规划文件为证。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郄超丽律师指出:程序违法——镇政府作出限拆决定前未全面调查认定建筑是否违建,未充分听取陈述申辩,未给予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严重违反行政程序正当性;事实认定不清——晨光公司建库房等系基于正常经营需要,镇政府在未深入调查历史沿革、建设背景情况下草率认定违建;依《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执法机关须全面客观调查,《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适用前提是明确建筑违法性,镇政府未履行举证责任,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不清,损害申请人权益。

四、办案结果

A县人民政府审理认为:B镇政府认定事实不清。依《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执法机关须全面、客观、公正调查收集证据;而B镇政府未对涉案建筑建设时间、建筑面积、具体坐标点等勘验,仅笼统认定除"1992年经批准的120平方米建筑物"外其他为违建,属认定事实不清。依《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撤销B镇政府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五、恒略律师提示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时,向复议机关申请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的重要监督制度。本案中郄超丽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311629788,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提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否则可能因程序违法或事实不清被撤销。遇限拆决定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从调查告知、举证责任等角度维权。

六、征地拆迁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问: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怎么办?
    答: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委托律师审查其调查、告知与举证是否合法。
  2. 问:镇政府没调查就下限拆决定合法吗?
    答:不合法。依《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须全面客观调查,未勘验建筑时间、面积、坐标即认定违建属事实不清,可复议撤销。
  3. 问:限拆决定能被复议撤销吗?
    答:能。若决定程序违法或事实认定不清,依《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可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4. 问:限拆决定前我有陈述申辩权吗?
    答:有。行政机关作出限拆前须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及依法享有的听证等权利,未保障即程序违法。
  5. 问:建筑被认定违建就一定要拆吗?
    答:须先确认认定程序与依据合法;若调查不全、举证不足,可经复议或诉讼推翻限拆决定。